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3-18 16:45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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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沅江市桔园路1

法定代表人

李鑫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沅江市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

17

网上名称

沅江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2021年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队全面完成了负责挂钩泗湖山华星村的乡村振兴走访帮扶工作、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清零工作。 1.是开展了为期两周的苗接种清零驻村督导。通过召开会议,查对村组花名册,下村走访,把所有未接种人员进行分类劝导,除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外,全面完成了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清零工作。 2.是认真做好了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通过走访结对帮扶户给他们送生活物资和他们拉拉家常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化解他们的心结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走出困境,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二)全面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加强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自身管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协作,明确职责,统筹管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程序意识,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大队各项工作制度。为了更有效打击破坏我市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过部门协调,形成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巡查监管的方式开展林业执法及时制止与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今年接举报5起都依法规范稳妥处理解决,对依法不属于管理范围的案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及时移交确保案件有着落、对举报人有答复。2021年共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专项行动65次,主要以上级卫星督查图斑,林地专项行动,夏、秋季保护赤山岛樟树行动和冬季保护野生动物,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为重点,联合森林公安、乡镇,共同开展“夏秋季严厉打击滥伐赤山岛野生樟树行动、樟树桩根非法采挖专项行动”,重点巡查木材收购加工企业、收购商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运输、出售野生樟树、樟树桩根非法采挖贩卖等违法犯罪行为。狠抓野生樟树保护管理,严查松树出城,确保松材线虫病源不扩散。2021年我队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出动450人次,出动车辆120台次,监管林木生产经营(加工)及餐饮(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场所175个,散发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500多份。拆除销毁捕鸟网57张,放飞候鸟75只,无公害销毁鸟类死体215只,没收捕猎夹24个。完成上级卫星督查、林地专项行动疑似图斑排查14处,调查收集销号13处,立案查处办结1宗。2021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3宗,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0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宗,非法出售、利用、运输野生动物1宗,生态环境损害索赔1宗,收取罚款16.5余万元,补种树木811株,案件查处办结率为100%。 (三)狠抓宣传,营造执法氛围。 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本着以人为本公正公平的执法原则,把法律法规及林业相关政策整理成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采取流动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执行宣传、讲解、教育、执法的理念,努力做到执法为民、执法为公。积极参加植树节、6.5环境日、湿地日、爱鸟周、普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林业行政执法通过宣传,取得成效明显,并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起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营造了林业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松懈。 1.是加强队员政治理论学习。以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为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主席讲话精神,将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上来,增强执法人员的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使全体队员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是要求队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注重抓执法队员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继续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注重日常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法规培训,转变队员的执法观念,提高队员执法水平。 3.是狠抓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我队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提出“讲团结、讲奉献、顾大局、树形象”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求索取讲奉献,做到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谦让。 (五)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形象。大队队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以工作之便向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如有违反,严格按工作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六)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组织执法队员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一是联合防火股、龙虎山林场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进行执法巡查。二是防火紧要期内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并配合防火股进行不间断防火巡逻、宣传。三是按照“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的要求,组织各执法人员做好辖区内林产品经营加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八)互联网+“双随机、双公示”工作。按照上要求,在湖南省互联网加监管、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全国林业案件统计、执法信息公示、新一代智慧管理服务等网络平台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徐洪                                报送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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