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
发布时间:2022-03-22 10:52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81779002746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沅江市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沅江市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辖区内公租房和廉租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房产档案;依照租金收费标准收取房屋租金;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等工作。 |
|||
住 所 |
沅江市南大膳镇团结街 |
|||
法定代表人 |
邱成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 |
4.82 |
|||
网上名称 |
沅江市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登记,2021年3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名称的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在中心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加强学习“两学一做”及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工作的文件; 3.做好直管公房和廉租房的租金收缴工作,完成中心对我所下达的租金收缴任务(478500); 4.做好中心党组和镇政府对我所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 坚持上下班制度;完善安全与消防工作隐患排查等工作;直管公房和廉租房的收缴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周凤梧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