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
发布时间:2022-03-22 16:52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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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市高新区等地的公租房和廉租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房产档案;依照租金收费标准收取房屋租金;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等工作。

   

沅江市高新区枫杨路

法定代表人

蔡科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1

网上名称

沅江市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设立登记,20213月进行了设立登记。

一、按照年初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既定任务,全面完成中心党组下达的经济任务1555392元,我所2021年完成率为100%。经济任务是我所的中心工作,所里的各项工作的发展,都是为了给经济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二、全面加强政治学习,特别是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发案》的整体安排,参照市委中心学习形式,结合所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学习,从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都有很大提高,获得了中心党组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主动服务于民。从年初,我所按维修的轻重缓急,安排人员维修。不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排查,便于维修落实到位。为贯彻执行全民消防意识,我所对管辖区的承租户发放了《消防安全管理通知书》和《居民安全用火“十不准”》。同时在辖区内张贴了安全生产标语于横幅,及时汇报了所属地社区,做到了无一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广大承租户的住房安全,获得了承租户的一致好评,极大提高了我所的社会效益。 四、狠抓财经纪律,做到财务公开,账目清楚。多次召开所务会,全所职工会,专门就房租收取,所里各项经费开支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市局颁发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杜绝违反财经事件的发生。 五、抓好职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素质教育,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认真领会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二是坚持说法高效,继续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工作,坚决纠正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変的能力,确保职工队伍达到高效、廉洁、精干。 六、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今年我所全体党员填写了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评议表。学习了新的党章,提高了全所党员的政治思想。 以上战绩的取得,均于全所干职工的共同努力分不开。2021年全所人员团结一心,为全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付出了心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凤梧                       报送日期: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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