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芦苇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2-03-23 17:03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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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芦苇科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芦苇科学研究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芦苇科学研究

住    所

沅江市义和路湖州巷

法定代表人

刘长琦

开办资金

120(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9

116.9

网上名称

沅江市芦苇科学研究所

从业人数

3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2021年5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2021年,在保护区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芦苇科学研究、芦笋产业化及宣传等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年工作完成。今年,全所一班人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的领导能力和执行力。1、突出重点,强化工作责任,全年工作成绩显著。认真完成了全市芦苇现状调查。对全市芦苇现状、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摸清了全市芦苇状况,写出了调研报告,汇编了资料。2、加强芦苇科学研究宣传工作。宣传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知识的教育;3、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强芦笋产业开发工作。3、完成了防虫治虫的宣传工作。全年对芦苇田业主进行了12场专题防虫普课知识授课,达到预定效果。4、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各项任务工作。 二、创卫工作成绩突出。完善了创卫工作责任制,创卫工作做到了有领导督查、有登记、有评比、有奖罚。 三、计育工作保先争优。紧紧围绕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做到扎实强基础,工作有特色,综合上水平。年度综合指标全额达标。 四、群团工作有声有色。加强了组织建设,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活动,春节送温暖活动。 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稳定。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和专职人员,坚持了局长接待制度的值班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六、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健全局和局直单位安全责任管理网络,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实现了全年无安全事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填表人: 曹学军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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