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沅江市南大膳镇石剅小学)
发布时间:2022-03-24 10:06 信息来源:沅江市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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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沅江市南大膳镇石剅小学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沅江市南大膳镇石剅小学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从事小学教学工作

住    所

沅江市南大膳镇石东港村

法定代表人

陈新林

开办资金

8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沅江市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

80

网上名称

沅江市南大膳镇石剅小学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实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我校在2021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 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守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账手续,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过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和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填表人: 陈新林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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