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沅江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和《沅江市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利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H5等展现形式和一把手访谈、专家评论、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进行多角度解读、多形式呈现,增强解读的可读性、服务性、贴近性、互动性。
第三条 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市政府办牵头督导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级各部门作为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稿后,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市政府办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第六条 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公开回应。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沅江市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和普通传真机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三、实行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严格实行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四、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或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更新时,要强化信息内容的审查与管理,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
五、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