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公〔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沅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群众参与便捷高效,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五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我市“二次创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准备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于6月15日前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6月16日-7月15日):集中宣传。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组织本次“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屏、景观小品等展示宣传标语,并结合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公众咨询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市政府门户网要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各职能单位及镇街道中心要制作设置2块以上宣传景观小品或电子显示屏,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
(三)第三阶段(7月16日-7月23日):总结验收。宣传期间,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职能单位及镇街道中心要认真进行总结,鼓励推广促进社会知晓、发动群众参与的典型经验做法,于7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现场照片报送至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联系人:伍婧,电话:2721661,邮箱:373803431@qq.com)。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单位及镇街道中心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民互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宣传。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职能单位及镇街道中心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报道,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公众参与,结合单位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三)认真总结考评。各职能单位及镇街道中心务必认真总结经验,将宣传活动成果充分运用到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中。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将对全市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予以通报,本次活动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考评内容。
附件:沅江市政务公开宣传标语
附件
沅江市政务公开宣传标语
1.推行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2.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3.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4.推行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
5.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深入推行办事公开。
6.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利。
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0.深入推进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2.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