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公〔2020〕1号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沅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2日
沅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一)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让群众明白政府在做什么、做了什么。(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办落实)
(二)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市司法局、市政务公开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三)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或“真金白银”;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四)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
(五)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六)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七)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依法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或者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市司法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落实)
(九)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采取上级财政部门的公开模板,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综合报告,提升债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十)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脱贫摘帽结果;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市扶贫办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十一)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十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国网沅江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五、加强基础工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市政务公开办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十六)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提升基层政策解读水平。(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镇场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
(十八)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乡镇,探索设立创新示范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十九)加强监督评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将评估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