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教发〔2021〕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一)落实“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准确提供就读信息,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公办初中招生划片可分为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形式。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农村地区个别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根据相应条件可以申请到划片区域学校就读;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是公办学校的,可接受划定片区内学生报名,是民办学校的,可接受该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要做到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益阳市青少年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三)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在本市范围内结合实际确定招生区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县(市)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在本市其他区县(市)招生。
(四)落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产生大班额。各学校起始年级可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休学复学学生学位问题。严格工作要求,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严格城区入学条件,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入学管理
(一)规范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申报高中阶段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二)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两考合一”,既是初中毕业考试又是高中招生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附件1),合理设置考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扎实开展考生诚信教育。各考点要严密组织考试,严防试卷泄密和考试舞弊行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查分。
(三)规范志愿填报管理。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学习《2021年益阳市中招网上志愿填报说明》,让学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7月7—9日,由学生或家长在益阳教育网(http://edu.yiyang.gov.cn)上一次性填报志愿,学生凭本人初始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并绑定家长手机号码,修改后的密码学生与家长要牢记且只能由学生及家长掌握,学生及家长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志愿,自行对志愿填报负责。学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打印纸质志愿表,经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初中学校汇总,由所在学校送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学生在规定的范围内可按三个类别(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填报志愿,其中普通高中每个类别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中职学校可以跨区县(市)填报益阳市内任意3所中职学校志愿。同一类别的多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每名学生每个类别的学校至少填报一所,确因自身原因不愿填报某一个类别学校志愿的,必须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区县(市)中招办确认盖章后报市中招办审定。在本市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住址迁回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高中的,须在就读学校填报《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经户籍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审核、盖章,由就读学校所属区县(市)中招办汇总交市中招办审定后统一导入中招志愿系统。此类学生的学科成绩等级以参考地为依据进行划定。网上志愿填报时,此类学生不再填报志愿,以《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申请表》的志愿为准,市中招办对此类学生不会再下发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市外就读初中的益阳户籍学生,如要回益阳就读高中,需按相关规定转回市内初中学校,并参加益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都达到录取要求后才有录取资格。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类考生(限招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自行咨询并遵守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名和考试规定,并于中考报名时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报此类报名信息,在5月底以前,再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相关要求填报《益阳市2021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志愿表)。
(四)严格落实招生录取政策。
统一管理同步招生。按照《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附件2)和《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附件3),全市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模式。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除自主招生必需的考试、测试外,教育行政部门、高中阶段学校均不得另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别以等级呈现,各维度以区县(市)为单位确定A、B、C、D等级的比例,单个维度A等不超过50%、A等与B等之和不超过90%,五个维度中有C、D等的不低于20%。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达到C等或以上等级。各区县(市)通过对初中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价之后,结合学校当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抽样情况,确定各学校各维度等级的比例。落实示范高中指标分配。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规范学生优惠加分。烈士、部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子女加10分,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3分;少数民族学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农村的加5分,散居城镇的加3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学生加5分。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规范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益阳市青少年艺术团优秀团员按相关规定执行。招生方案要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招生时间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与同批次学校同步录取。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环节和录取结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由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
(五)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规范区域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职学校与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区县(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可跨区县(市)招生。规范招生宣传。坚持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市教育局对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将在《2021年益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并统一印制《2021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布的学校不得在我市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与宣传。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5月25日前对今年学生、家长关心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全面的宣传。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在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才能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必须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会,传达好今年招生录取的政策变化、志愿填报要求及具体时间安排,做好《关于中考招生致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讲、发放和回收存档工作,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面的信息。规范学籍管理。被高中阶段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双重学籍”。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规范毕业资格认定。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或通过补考合格,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有D等的,须在一年之后按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由初中毕业学校进行评价,确认其综合素质各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的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4)开展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基教科、考试院、职成科、民办教育科、教师工作科的副局长、考试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和法制宣传科、考试院、基教科、体卫艺科、职成教科、计财科、督导科、教师工作科、民办教育科、信息中心、教科院、装备所等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执纪问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职成教科科长、考试院负责中考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和统筹协调本区县(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并于4月30日以前将本区县(市)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属地原则开展相应工作,服从当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创新招生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信息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注册技术服务平台,通过电视、报纸、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入学政策,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招生信息服务,及时回应处理社会关切,畅通咨询申诉渠道,最大可能化解家长焦虑。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纪检监督和执纪问责,坚决遏制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对违规招生行为要依法纠正,责令立行立改,对招生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
2.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3.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4.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益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益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1.文化科目及满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各100分。
3.考查学科及满分:艺术50分(音乐、美术各25分)、信息技术2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30分(各10分)。
二、考试组织与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文化科目及艺术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网上评卷和发布成绩,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组考工作。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年 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九年级 |
6月18日 |
8:20—9:50道德与法治 10:40—12:10物理 |
15:00—17:00语文 |
6月19日 |
8:20—9:50 历史 10:40—12:10化学 |
15:00—17:00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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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8:20—9:50英语 10:40—11:10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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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级 |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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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地理 16:20—17:50生物 |
2.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由全市统一确定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统一测试时间,由区县(市)负责组考、评分和成绩汇总,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要达到高考组考的要求,原则上集中设置在城区或高中学校。其中报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以区县(市)为单位集中在一个考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增设考点要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其他考点设置要优先考虑安排在高考考点,高考考点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选择其他高中学校作为考点。特殊情况需在乡镇初中设置考点的,要按照“安全第一、相对集中、规范组考、方便学生”的原则科学设置。八、九年级均不足150人的、保密室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设置考点。考点要全部启用屏蔽设备,每堂考试要对学生和监考员全部进行安检。各区县(市)考点设置方案5月1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四、考试报名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一安排在4月1—10日,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逐一落实好学生报名信息。
2.没有参加2020年八年级生物和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八年级生物和地理考试。
五、组考评卷
1.各区县(市)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组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主监考。严密组织考试,严肃考纪考风,严防考试舞弊。
2.特殊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听力障碍、听力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要求,凭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审核,提交听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区县(市)中招办确认免试英语听力。听力成绩=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3.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附件2:
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
说 明
一、关于招生录取模式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实行等级入围、分数定人。
第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或以上等级。
第二:学科等级入围符合要求。考查学科(艺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与生物实验操作)按考生各科实际得分总和作为一个科目,连同道德与法治、化学、生物、地理四个科目,分区县(市)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分科确定等级。等级比列依次为A+等20%、A等20%、B+等20%、B等20%、C等15%、D等5%。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1.5确定以上五个学科的综合入围等级。
第三:分数定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及体育以分数形式计入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满分为660分。录取时先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科等级都入围的情况下,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按规定时间统一在招生平台上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科等级与分数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并公布,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学科等级与分数线由各区县(市)中招办划定并报市中招办。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它普通高中(含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两个批次分阶段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虑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时将剔除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培养预录人数,一次性录完,不再进行补录,不再考虑录取后的学生流失补充计划。其他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由各区县(市)组织,按规定时间在全市统一招生平台上录取,录取名单按时报市中招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后不再补录。录取一般普通高中要一次性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降分补录。
3.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省厅规定的文件执行。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类录取资格,并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做出相应处理。申报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上报,不得再改录普通高中学校。
4.益阳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按今年各区县(市)九年级毕业生人数,以及近两年各区县(市)录入市一中的学生人数的相对比率分配到各区县(市)(分配的具体计划另见招生公告)。益阳市一中在各区县(市)招收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学生所在地区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线。
二、关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须为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均衡生的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校在该区县(市)文化生录取控制线的90%。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指标分配原则上按参加中考人数占20%、当年中考校均分占80%分配到所属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初中学校均衡生分配人数=分配总人数(省示范招生计划60%的20%)×(参加中考人数/全县中考总人数)+分配总人数(省示范招生计划60%的80%)×学校中考人数/全县中考总人数×[1+(学校校均分-全县总均分)/(全县总均分-全县最低校均分)]。
3.以区县(市)为单位,在均衡生招生计划中设立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其它学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比例。
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做好日常评价工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结果要告知学生家长并签字确认。考查科目艺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各项考查成绩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禁单凭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
四、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自主招生学生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文化生录取控制线的85%。
2.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办法、招生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6月1日前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公布实施。
附件3:
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一、关于招生对象
中职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二、关于招生计划
1.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分层、分类审核各中职学校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在益阳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计划和市外职业院校来益阳招生的计划,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
2.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中职学校须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3.市直中职学校面向区县(市)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
4.中职学校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由学校自行申报,经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未申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学校,则该校招生总计划全部列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三、关于志愿设置
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学生可以跨区县(市)填报任意3所中职学校。志愿栏设3个平行志愿,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每一志愿学校后均设有“填报专业”栏,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3所中职学校及对应学校的3个专业。若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学生就读专业也可以在录取确认时由招生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
四、关于录取模式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
1.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方可录入中职学校。
2.中职学校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以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660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等级优先,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依据。
3.仅填报中职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学生,按志愿栏中排第一位的学校参与中职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本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志愿,可以继续参与第二批次录取。
4.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先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再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中职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5. 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在第一、第二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可根据各中职学校在益阳教育网上公布的补录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益阳教育网重新填报中职学校志愿,进入第三批次录取。
6.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拟录考生,告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在各批次招录时间内完成面试工作,提交录取数据。
7.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中职学校发布各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中职学校与学生或家长确认后,将录取名单通过录取系统反馈给市教育局中招办,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二)其他生源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中职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后,将录取审批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复核。
附件4:
益阳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3月31日前 |
1.上报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
市、各区县(市)基教、职教、计财科(股) |
2.下达区县(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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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印发中招文件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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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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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区县(市)上报考试与招生实施方案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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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4月10日 |
1.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汇总、上报全市报名信息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4月30日前 |
编印下发《招生公告》、《致全市初中毕业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21年益阳市中职学校招生指南》、《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4月10日- 5月25日 |
1.上报中考试卷计划 2.汇总上报《回乡就读高中学校志愿申请表》 3.汇总上报优惠加分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生地成绩异动信息、考查科目成绩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或基教科(股)、市教育考试院 |
5月10日前 |
上报中考考点设置方案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5月15日- 5月25日 |
1.召开家长会宣传中招政策,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招生宣传 2.各初中学校召开志愿填报培训会,指导初中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定向培养师范类报名申请表 |
各初中学校 |
5月25日- 6月17日 |
1.抽调中考命题、评卷教师 2.组织中考命题、制卷 3.制定中考组考方案 4.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
市教育考试院 |
6月1日前 |
上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文化生、自主招生)分类招生计划与方案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6月18日- 6月20日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市教育考试院 |
6月21日- 7月2日 |
1.扫描评卷,处理违纪学生成绩,成绩汇总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
市教育考试院、市中招办 省级示范性高中 |
7月3日- 7月4日 |
在益阳教育信息网、各初中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5-6日 |
1.各初中学校受理学生查分申请 2.各区县市汇总、上报查分信息 3.组织查分,通报查分结果 |
学校、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市教育考试院 |
7月7-9日 |
学生填报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10日 |
确定定向师范生入选名单 |
市、区县(市)教师工作部门 |
7月11-13日 |
公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等级条件和分数录取线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13日 |
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第一批次录取:仅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14日- 7月21日 |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22日 |
中职录取准备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23日-25日 |
中职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中职学校 |
7月26日 |
中职学校第二批次预录结果审批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中职学校 |
7月27日 |
下发中职学校第一、第二批次未录取学生名单至区县(市)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28日 |
在益阳教育网公布中职学校第三批次补录计划 |
市教育局中招办 |
7月29日-30日 |
组织中职学校第一、第二批次未录取学生填报第三批次(补录批次)志愿 |
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初中学校 |
7月31日 |
中职学校第三批次(补录批次)录取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中职学校 |
8月1日 |
中职学校第三批次(补录批次)预录结果审批 |
市、区县(市)教育局中招办 各中职学校 |
9月 |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电子注册 |
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 |
10月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分析 |
市、区县(市)教育局基教科(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