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1. 沅江市琼湖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加禾村三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92429843098114D2111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