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R–2023–17002
沅卫发〔2023〕94号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清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已由沅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定并登记,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吊销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登记证、医生执业证;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公民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两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五万元以上;
(四)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的;
(五)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案件情况疑难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封闭场所、封存物品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