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11月3日)
发布时间:2021-11-03 17:20 信息来源:卫健局 作者:卫健局 浏览量:

目前,国内本土病例多点散发,西北疫情持续发展,近日河北、河南、四川、重庆、江苏等地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部分病例传播链较长,且跨省病例之间存在时空交集。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紧急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提醒:

 一、主动报备。10月18日以来有河北省辛集市和晋州市旅居史、10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荥阳市旅居史、10月19日以来有江苏省常州市旅居史、10月22日以来有重庆市旅居史,10月28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的来(回)沅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当地做好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凡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南省荥阳市、江苏省常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以及中高风险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回)沅人员,需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关注健康码。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颜色,一旦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红码人员原则上就地隔离,根据调查情况采取防疫管理措施。黄码人员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有序通行,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前往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区域。

四、合理规划出行。不跨境旅游,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

五、坚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继续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文明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医疗机构、学校、养老院、福利院、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宾馆、电影院、农贸(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六、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