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不限户籍及居住地)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疫苗。个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市民出行等生活带来不便,请尚未接种人员7月2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
二、7月15日8时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餐饮门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小区等实行“三码联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责任单位明确专人,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并动员及时接种。
三、公共服务行业、厂矿企业(公司)及个体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7月20日8时起,从严控制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等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进入公共服务行业、政务服务中心、医院、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点场所。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沅江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