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3 09:11 信息来源:沅江发布 作者: 浏览量: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节日,沅江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容摘要如下:

一、增强紧迫感。

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紧盯国际国内疫情的新动向新变化,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紧心态,坚持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坚持底线思维,将疫情防控纳入党委(组)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和措施,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压实防控责任。

实行市级领导包镇(街道、中心)、镇(街道、中心)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小区)、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发挥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小区楼栋长负责机制,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全方位、无死角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信息报告“零差错”、医疗机构“零感染”、药店“一退两抗”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零遗漏”。

三、坚持宣传引导。

要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运用电视、广播、微信、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提倡人群少聚集和室内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提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室内经常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倡导减少人员流动,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旅途风险。

四、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镇(街道、中心)、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摸排和管控措施,落实“应检尽检”。全力摸排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其他返乡人员,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形成点线面推进,无缝隙、无遗漏、全覆盖的分类精准管控工作格局。

1.对境外来(返)沅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提前2天向村(社区)报告来沅时间、交通工具及机场或车站名称,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坚持“7+7+3”,入沅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由“5包1”(公安干警、镇(街道、中心)干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村医)专班管理。

2.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沅人员:入沅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登记,如实报告14天内个人旅居史。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 对中风险地区及其他来(返)沅人员(省域外,省内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前,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沅,返沅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无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域外返沅人员,集中隔离至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反馈(核酸检测费用自理),返沅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返沅人员返沅前应告知当地村(社区),返沅后由村(社区)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各镇(街道、中心)、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引导本辖区省域外人员就地过年;如有紧急情况确须返乡的,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报备。各镇(街道、中心)要根据目前摸底的辖区内返乡人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备足隔离宾馆。

4.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要求,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确保“应检尽检”。

五、做好重点场所防控。

商场超市、车站码头、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宾馆酒店、影剧院、文娱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须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的健康监测。从事冷链、物流、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工作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圾处理;物流、快递外包装,入沅后由交通部门督促第一场所消毒登记。同时,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共同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六、严格控制大型活动数量规模。

要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原则。单位、朋友、家庭聚会聚餐规模控制在 10 人以下,倡导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凡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集体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措施,报所在地镇(街道、中心)、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后方可举行;5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措施,报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举行,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举办。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等人员密集型活动,严禁举行宗教活动、其他民间信仰活动、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取消各类年会、团拜会、联欢会。

七、落实院感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严管发热门诊,落实24小时值班制,坚持发热病人首诊负责制和快速响应机制,实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发热门诊患者实行100%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回报之前,发热患者不得离开医院。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内交叉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严防医院内部发生交叉感染。

八、突出农村地区防控管理。

扎实做好返乡人员的情况排查、信息登记,建立台账,实行精准管控。利用“村村响”等载体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立即就诊、主动报告的意识。切实加强农村集市、商超、餐馆、娱乐场室、药店等重点场所防控管理。全市各药店要严格执行“一退两抗”类药品凭处方购买要求,并切实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和发现发热病人的报告制度。

九、做好应急准备。

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备足防疫物资,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坚决遏制疫情反弹。

十、严格市外出行。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减少不必要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非紧急不出境;提倡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均在沅过年过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十一、厘清部门职责。

市委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市场主体防控实施方案》(沅疫防发〔2020〕5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相关举措,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人流物流安全有序畅通。

十二、严肃追责问责。

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导致出现聚集性疫情,一律追责问责。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疫情防控新政策措施,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作同步调整。

咨询热线:0737-2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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