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关于作出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1:38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9日我局对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9日~10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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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49

2024.10.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4109

 

 

 

 

益沅环评表〔20249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位于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五岛社区跑马岭路188号,占地面积3000m2,建设1条外墙腻子粉生产线、1条内墙腻子粉生产线和1条瓷砖胶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沅江市琼湖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长沙元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湖南雨萱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腻子粉、2000吨瓷砖胶建设项目的选址并建设。

二、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原料上料、搅拌、包装粉尘经收集后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黑水泥储罐顶部设置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呼吸粉尘。有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至厂房周边雨水沟;厂区地面采用清扫处理,不用水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综合利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运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投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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