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审〔2020〕125号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初级中学食堂、运动场、学生公寓、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实施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初级中学食堂、运动场、学生公寓、教学楼建设项目。
二、原则同意项目选址于沅江市胭脂湖中学。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一栋5900平方米,学生公寓一栋4920平方米,食堂3303平方米,2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全部自筹。
五、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另行请示核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