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40318 发布机构:沅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4-05-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位学生享有公平的教育为目标,深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24年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沈迪文

  副组长:李  淼  彭江林  易  兵  盛根良  肖建宏    刘镇滨  刘坤龙

  成  员:局机关相关股室站长及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基教股,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合理规划招生区域。实行学位网上申报,材料网上审核、类别网上确认,坚决杜绝考试选拔等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实行按计划招生,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实行“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模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控制班额。严格控制班级人数,严格城区入学条件,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与随迁子女等特殊类型对象入学,严禁出现大班额。

  (四)坚持统筹协调。市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市招生工作。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市区中心学校、城郊中心校与相关局直学校协助。其他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生源类别的划分及所需申报材料

  (一)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本人的户籍与监护人房产(监护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宽到该监护人的父母,下同,此类房产须提供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等情况分五个类别:

  1.第一类(批次):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且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商品房、无产权证的房产(包括自建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下同)可从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任选一处为入学依据。

  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的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无产权证的房产的证明材料(见第四类的材料要求)、出生证。

  2.第二类(批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以户籍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

  3.第三类(批次):有房(有证)无户。适龄儿童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买了商品房,以房产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的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出生证。

  4.第四类(批次):有房(无证)无户。适龄儿童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买了无产权证的房产,以该房所在地为入学依据。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需上传、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购房合同、社区开具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有房证明材料(见附件4)、半年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原始单据、出生证。

  5.第五类(批次):无户无房。适龄儿童为非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因其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居住在沅江城区,无房产,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可申请就读。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需上传、提供的材料: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满半年)、租房合同、出生证。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出生证。

  各类生源申报时所需材料见附件2。

  其他情形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二)特殊情况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因公伤残军人的子女;华侨、港澳台同胞本人及子女;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沅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法人及企业高管等子女。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监护人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证明材料(工作证明见附件3),可以以监护人工作单位为入学依据,就近安排入学。

  3.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其监护人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明原件,按第三批次处理。

  4.政府集中安置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城南实验学校就读;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在渔民集中安置点居住的,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凌云塔学校就读,不在渔民集中安置点居住的,根据其提供材料的审核结果派发学位。

  5.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凭残疾证就近安排入学。

  6.为促进民族融合,国家稳定,经济发展,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政策要求的内迁少数民族子女,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7.一户多孩家庭的,由家长提出申请(须上传已经入校就读孩子的出生证),经审核通过后,尽量派至同一所学校(芙蓉学校只针对第一、二、三类与优惠类)。

  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依此划分生源类别,其他非城区学校可参照划分生源类别。

  五、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返沅就读)(纸厂学校、白竹学校、团山学校可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

学校

计划人数

备注

沅江市政通小学

440

 

沅江市琼湖小学

220

位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内

沅江市桔园学校

385

 

沅江市城南实验学校

275

 

沅江市莲花塘学校

275

 

沅江市凌云塔学校

440

 

沅江市纸厂学校

45

 

沅江市南洞庭实验学校

660

 

沅江市芙蓉学校

220

 

沅江市团山学校

55

 

沅江市城郊白竹小学

45

 

沅江市保民学校

45

 

沅江市东方壹号学校

45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135

学生自愿

合计

3285

 

   3.招生与派位

  将城区以大道、河流、湖泊为界划分为16个区域(块),根据每个区域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所填报志愿信息,分批次按志愿进行派位。

  (1)招生学校简称及所在区域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简称

所在区域

1

沅江市团山学校

团山

1

2

沅江市白竹小学

白竹

2

3

沅江市芙蓉学校

芙蓉

2

4

沅江市南洞庭实验学校

南洞庭

4

5

沅江市桔园学校

桔园

11

6

沅江市城南实验学校

城南

14

7

沅江市琼湖小学

琼小

11

8

沅江市莲花塘学校

莲小

15

9

沅江市凌云塔学校

凌小

16

10

沅江市纸厂学校

纸厂

10

11

沅江市政通小学

政通

6

12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玉潭

3

  (2)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

区域

区域范围

本区

学校

招生学校

第一志愿允许填报学校

1

华鸿物流南-廖叶湖-廖叶湖与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连线-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与沅纸路连线-沅纸路以北空白地块西侧-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团山

团山、玉潭、纸厂

团山、纸厂、玉潭

2

华鸿物流南-廖叶湖-琼湖路与白沙大道连接点-中联大道-汲水巷水道与浩江湖连线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

白竹

芙蓉、白竹、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

芙蓉、政通、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

3

人民医院南水面与浩江湖连线-上琼湖-南洞庭大道-浩江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玉潭

芙蓉、玉潭、白竹、城南、莲小、凌小、琼小

芙蓉、玉潭、白竹、城南、莲小、凌小、琼小

4

廖叶湖与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连线-廖叶湖-沅江大道-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南洞庭

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白竹

南洞庭、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白竹

5

沅江大道-桔城大道-琼湖路-廖叶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白竹、团山

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白竹、团山

6

沅江大道-新源路-琼湖路-桔城大道共同围成的区域

政通

政通、南洞庭、桔园、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

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

7

琼湖路-新沅路-巴山路-小叶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政通、桔园、琼小、城南、玉潭、莲小、凌小、白竹、团山

政通、桔园、琼小、城南、玉潭、莲小、凌小、白竹、团山

8

小叶湖-巴山路-桔城大道-人民医院南水面-中联大道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政通、桔园、玉潭、白竹、城南、莲小、凌小、琼小

芙蓉、政通、桔园、玉潭、白竹、城南、莲小、凌小、琼小

9

巴山路-上琼湖-桔城大道共同围成的区域

政通、城南、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桔园

政通、城南、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桔园

10

沅纸路以北空白地块东侧-沅纸路-新沅路-下琼湖-琼湖书院北水科所至大堤-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纸厂

纸厂、团山、莲小、玉潭

纸厂、团山、玉潭

11

下琼湖-琼湖路-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园

琼小

桔园、琼小、政通、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桔园、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12

琼湖路-商贸街-巴山路-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园、城南、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桔园、城南、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13

巴山路-郭家湖-上下琼湖连接水道-上琼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园、城南、琼小、莲小、凌小、团山、玉潭

桔园、城南、琼小、莲小、凌小、团山、玉潭

14

上下琼湖连接水道-下琼湖石矶湖连接水道-石矶湖-南洞庭大道-上琼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城南

城南、凌小、玉潭、莲小、琼小

城南、凌小、玉潭、莲小、琼小

15

琼湖书院北水科所至大堤-下琼湖-原文化宫北侧-文化路-沿河路-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莲小

莲小、凌小、纸厂、玉潭

莲小、凌小、纸厂、玉潭

16

石矶湖-下琼湖石矶湖连接水道-郭家湖-巴山路-商贸街-琼湖路-回归楼西水面-原文化宫北侧-文化路-沿河路-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凌小

凌小、莲小、玉潭

凌小、莲小、玉潭


  (3)入学申报与志愿填报:5月18日—6月7日

  登录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并按相关项目内容进行信息与志愿填报。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上传的图片清晰完整。

  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为方便描述,主要招生学校所在区域简称为“本区”,其他区域简称为“他区”。

  ①第1、2、3、4、6、10、11、14、15、16为本区,其主要招生学校见“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其他为他区;

  ②各区域填报志愿限定为该区域指定的招生学校,不允许超范围填报;

  ③“本区”学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表中的“第一志愿允许填报学校”中的一个,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他区”学生可填报在该区域招生的任一所学校。

  (4)资格审查:5月20日—7月14日

  第一、二、三类及优惠类由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第四、五类生源由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6月10日-6月27日由教育局组织入园审查;未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6月10日-6月14日在教育局基教股专设窗口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5)学位派发:8月28日—8月29日

  8月20日对第一志愿填报了玉潭学校的适龄儿童进行预录,玉潭学校对预录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考查,考查合格的予以录取,没有通过考查的,则同其他适龄儿童一起派发学位。

  除被玉潭录取后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根据批次顺序先“本区”后“他区”按志愿顺序依次派位。派位批次的派位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学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派入该学校,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派位。

  具体流程:

  ①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本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本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直到该招生学校派位完成。

  在某一步骤中如参与派位适龄儿童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该步骤参与派位的所有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派位失败的适龄儿童进入下一步骤派位。

  ②其他批次

  按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派位流程派位。

  因志愿填报原因未成功派位的适龄儿童,征求家长意见后调节派位,不服从调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6)信息查询:登录“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小程序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5)进行查询。

  (7)新生报到:8月30日—8月31日,各学校根据家长查询结果与新生预录花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8)学籍注册:9月底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新生注册。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办法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统一使用报名平台(条件不允许的镇、街道报沅江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暂缓使用),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划定各校招生范围,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止年满6周岁。

  六、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1)城区内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资格审查为第一、二、三批次和优惠类别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返沅就读)。

  2.招生计划

学校

计划人数

备注

沅江市琼湖初级中学

1458

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琼湖书院

540

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政通初级中学

864

市局统一派位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540

本校直升初中、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团山学校

108

直升初中

合计

3510

 

   3.招生方式与程序

  依照“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中心城区按生源类别以学生升学意向为主,微机派位为辅的方式进行。

  (1)入学申报与志愿填报:5月18日—6月7日

  登录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并按相关项目内容进行信息与志愿填报(入校提前征集玉潭或团山意向的学生只能填报玉潭或者团山志愿)。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上传的图片清晰完整。

  (2)资格审查:5月20日—6月20日

  根据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的平台审查结果与实际需要,对在城区就读的第四、五类生源,由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信息公示与志愿确认

  城区小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结束后,于6月24日—6月30日在各校公示学生的类别信息,并由家长确认学生的志愿信息。

  (4)学位派发

  ①根据监护人填报升学意向,依据生源类别分批派发学位。

  各批次第一意向学校填报人数如果没有超过该校招生(或剩余)计划数,则填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全部派入该校,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则该意向所有学生参与主微机随机派位,没有派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进入其第二意向学校的招生差额派位,派位方式同前,如果第二意向学校派位有余,则依此原则依次进入第三、第四意向学校的派位,直到学生派位完成。

  ②沅江玉潭学校、团山学校小学毕业生,属于前三批且确有进入城区其他学校就读需求的,在网上报名,统一派发学位。其余由家长向学校提交直升玉潭或团山学校就读申请表的小学毕业生,也要在网上报名,网上申报志愿与提前征集志愿不一致的,以提交的申请表为准。

  ④8月26日派发城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生时间时限与新生入学申报程序与流程由当地中心学校制定区域内招生方案,统一使用报名平台(条件不允许的镇、街道报沅江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暂缓使用)。

  八、工作要求与招生纪律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就读条件并有意向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材料并确保上传图片清晰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申报学位。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工作方案,紧密依托当地政府,通过媒体、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落实益阳市教育局“九个严禁”,各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违规招生的,严格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和《关于对违规招生与违规转学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沅教通〔2020〕140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

  附件1 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安排表.doc

  附件2 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申报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3 工作证明.doc

  附件4 无产权证的房产有房证明.doc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二维码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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