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沅江市商务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承担商贸流通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专家检查、督办整改、组织曝光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宣贯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监督、指导由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按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市、二手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沅江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