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6日我局对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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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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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益环评表〔2025〕16号 |
2025.11.26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5年11月26日
益环评表〔2025〕16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江市河道湖泊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报告、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共华镇,工程总投资3012万元,综合治理长度12.6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堤防建设7.315km;(2)岸坡护砌7.315km;(3)清淤疏浚5.324km;(4)闸涵及穿堤建筑物加固改造12处;(5)新建里程碑34块,界碑5块,防汛责任牌5块,宣传牌10块,水位标尺5根,全站仪1台,测深仪1台,视频监控系统4台套等。。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共华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阳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沅江市水利局申请补办环评的报告和谢春和副市长意见,参照《湖南省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该项目实施,项目的实施后,将明显提高八形汊河的防洪能力,将大大减轻该河段沿线乡镇防洪度汛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的正常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根据沅江市政府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湖南省八形汊河治理工程补办环评手续。
二、你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植被恢复或复垦情况;切实保护灌区水生、陆生生物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临时占地等区域周边生态环境恢复状况良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渠道周边施工道路的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废水不降低周边地表水的水质,确保周边地表水水质良好。
(五)落实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出现固废随意丢弃及固废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三、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