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5日我局对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5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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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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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益环评表〔2025〕14号 |
2025.11.25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5年11月25日
益环评表〔2025〕14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江市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位于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项目总投资13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渠首(水源)工程:新建永红提水泵,装机功率110千瓦,装机设计流量1.2立方米/秒,安装1台600GWZ-125(+4°)贯流式机组。(2)骨干输配水工程:灌区骨干输配水工程处理长度2.65公里,其中高水位电排渠疏浚及衬砌防渗长度1.2公里;永红干渠疏浚及衬砌防渗长度1.45公里。(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骨干渠系建筑物5处:其中新建4处节制闸,拆除重建1处节制闸。渠系配套设施12处:为取水码头及生物通道12处。(4)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建设:新增建设雨量、水位监测站各2处;量测水站12处;视频监控站1处;改造一体化闸门5处;信息总中心1处。
益阳市水利局于2023年3月6日下发了《关于益阳市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实施方案的批复》(益水函〔2023〕14号),同意项目实施。工程已于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11月竣工。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沅江市新湾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根据沅江市水利局申请补办环评的报告和谢春和副市长意见,参照《湖南省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该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南洞庭灌区灌溉能力,美化了当地环境,同时还减少了渠道沿岸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促进生态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沅江市南洞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补办环评手续。
二、你单位在后期维护运营过程中,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植被恢复或复垦情况;切实保护灌区水生、陆生生物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临时占地等区域周边生态环境恢复状况良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渠道周边施工道路的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废水不降低周边地表水的水质,确保周边地表水水质良好。
(五)落实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出现固废随意丢弃及固废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