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关于作出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2012330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发文日期:2024-11-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1日我局对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37-2728885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环沅评表〔202412

2024.11.1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41111

 

 


益环沅评表〔202412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江正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沅江正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石矶湖大道东侧建设沅江市万子湖加油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390平方米,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汽油、柴油销售工程,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4000吨、柴油1000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益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以及琼湖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何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保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实施中,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做到施工场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100%”。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施工作业。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油站采用卧式地埋双层储罐及自封式加油枪,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组成。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汽油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再返回到油库经过冷凝、膜处理等方式变为汽油。地埋油罐采用双层罐(防渗),进出口、卸油区、加油区等路面硬化,在地埋油罐区及加油工艺管线均设置防渗漏监测点。加油站边界油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及洗车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沅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资江分河。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降噪、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东、南、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厂界西侧石矶湖大道沿线35m 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站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箱,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直接回收处理,不在站区暂存;站内油罐每3年清洗一次,油罐清理油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储存;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油手套和废油抹布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站、加油站》(HJ1118-2020)等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三、本项目经环评审批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站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在本次环评审批批复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