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确定了届内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述职评议对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的意见,现将2024年度评议名单和评议内容公布如下:
一、评议名单
市商务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2.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
3.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4.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勤政廉政的情况;
6.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进行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七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方式提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1.电子邮箱:yjrdszpy@163.com;
2.传真:0737-2808355;
3.信件邮寄地址: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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