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细则的有关规定,沅江市研究设立了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并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市选举委员会由15人组成,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越毅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益和市委组织部部长龙旺宇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新秋三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财政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担任。市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街道、湿地中心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市选举委员会交办的业务工作,街道、湿地中心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镇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书记和人大主席担任,成员由纪检、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民政、派出所负责人担任。
市镇两级选举工作机构的设立,为确保我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依法进行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