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作者:李敏 [字体: ]

 “我是一名入党59年的老党员,虽然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与党内的英雄模范人物还有很大的差别,今后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时刻感党恩、时刻跟党走,永远忠于党,做到海枯石烂不变心!”老党员汪巧生如是说。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在会议中心101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肖晓红同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雷越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志文、周新秋、谭洪祥、赵军洪出席会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及其他退休老同志、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高举右手重温了入党誓词,随后雷越毅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并合影留念,纪念章获得者代表和党员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雷越毅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纪念章获得者表示祝贺,向老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希望老党员、老同志能坚守“永远跟党走”的初心,发扬“老黄牛”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多为人大工作建言献策,当好高参;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学习老一辈党员的优秀品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矢志不渝、接续奋斗,以一往无前的拼搏姿态为党的事业、人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11名党员符合颁发条件,其中年龄最大的85岁,党龄最长的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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