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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通报3起危险驾驶方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25 17:24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沅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沅江市通报3起危险驾驶方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沅江市共华镇水利管理站分流人员、党员李建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问题。2019年9月5日20时许,李建军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宁乡市人民法院判决李建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2019年12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市水利局给予其降低两个岗位等级的处分。

2.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太白社区党员吴国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问题。2019年12月21日19时40分许,吴国平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决吴国平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年6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吴国平开除党籍处分。

3.沅江市黄茅洲镇金南村党员李峰涉嫌危险驾驶问题。2019年12月17日20时20分许,李峰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因李峰的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8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