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19日至4月30日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日,巡察组对巡察情况作出了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一
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6月2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议、
局全体人员会议,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落实。整改期间,又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全局重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郭勇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进行整改。
(四)严格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
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落实市委“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拿出了具体方案,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及负责人。
(二)支部组织制度不严谨,非党干部任党建专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由祝鸿建同志担任党建专干,何玺鑫同志另作任用。
(三)单位违规代缴职工医保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财务室对三年来单位代缴部分进行了清理,造出清单,已从干职工4月份工资中扣除。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已责令王成同志于4月17日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退交财务,并于当日存入。同时再次告诫财务以后一定要加强报销单据的核实,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已由食堂工作人员于4月17日退还局财务室,并存入财政特设专户;已责成芦科所相关人员将重复列支款项退还单位账户,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整改落实情况:已责成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世平同志于4月21日将违规获得的工作补贴5060元退还单位财务室,并及时存入财政特设专户;分别于4月17日、20日责成二招待所、芦科所相关人员将违规发放的1.54万元和4200元上缴单位账户,并对其进行训诫;已责成二招待所负责人将所发款项全部收回,重新评定,报局党组审批后重新发放,此款已于4月17日全部收回,重新评定后并进行了公示,4月20日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重新发放;已责成扶贫干部施建平负责收取各扶贫工作人员应缴伙食费,已于4月16日收取完毕,交扶贫村入账;已责成二招待所于4月17日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六)干部纪律监督不到位,提早食堂就餐。整改落实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了通报,同时在全局干职工夜学会上对机关制度重新进行了学习,重申了纪律。
三、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夜学制度,并将每次学习记录报驻农纪检组;对上级决策部署的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内容,组织学习、研究、分析,认真贯彻落实。
2.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整改落实情况:制定2020年度理论学习学习计划,并安排人事股沈克亮同志专门负责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按上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制定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强国、红星去等平台学习,制定了“学习强国”积分奖励办法制度,每周一上午由沈克亮同志负责统计分数并上传至工作群进行通报,积分低的同志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和各类先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于7月份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了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自6月份以来,局中心组已研究意识形态1次;继续强化学习“两个责任”意识,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4.“四个纳入”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的工作要求,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中,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中,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5.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与专项督查,完善相关资料,并制定了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学习要求,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杜绝以例会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并各自写出学习心得和学习小结。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单位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金。整改落实情况:
对2017年至2019年单位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医保金(含个人缴纳大病互助、重大疾病险、意外保险)已从4月份工资中扣缴;对机关财务项目和凭证票据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虚列巡护租船费用套取资金。整改落实情况:执法大队队长李德先同志将租船费用开支不实部分12825.00元于6月3日上交至财政局专项资金账户。分管领导尹志和副局长负责与他进行了谈心谈话教育,并在职工大会在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于会后写出了深刻的检查;规范完善以后的巡护资料,做到日清月结。
8.日常内部管理不规范,单位行文不严谨。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并安排了专门人负责收发文。
9.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账面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摸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后段,我局将继续进行清理,对所涉户头根据清理核实的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循序推进,逐一依法依规完成处理,做到应收尽收、能付尽付。
10.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对项目资金有效使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相关湿地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和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湿地专项资金专项专用。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已对2017年至2019年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对于公务船的登记,因为其特殊属性,暂不能录入固定资产,已做情况说明;因为芦科所和百惠超市门面属于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没有独立的财政非税账号,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财务主管人员对财政局工作人员对接,此项工作已做出书面报告;已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登记。
1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八项精神、纠正“四风”;对二招待所无公函接待用餐,已按财务要求进行了追缴,并做出了书面说明。
1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整改落实情况:已补交夏志英等同志外出参加会议、学习的会议学习通知;明确专人对各项资料的汇总与保存,及时将各项资料归档,对单位人事档案加强管理,对缺少的相关资料已补充完善。
14.干部纪律监督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管理,强化思想教育,突出日常教育,严格工作纪律约束性;制定完善上下班考勤制度,并安排专人对上下班时间进行统计,此项规定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15.机关工作管理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对慰问朱丽父亲一事中超额资金部分已全额上缴财政专项资金账户;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6.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和局务会议本已分开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党组明确责任分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程序。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主动学习新修订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教育严格管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
18.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酝酿协定、组织考察、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19.聚集党建主业主责不够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认真讨论研究,进一步理清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想;在全局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切实履行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摆正党务与行政业务的关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展。
2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一岗双责”制度等党建相关制度落实整改工作;8月28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也相继开展了2019年组织生活会;明确了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确保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展。
21.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8月28日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年底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查找自身不足,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6月份以来,局党组书记相继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从问题和细节入手,梳理出干部问题清单,当面指正,并做好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子精神,持续有力,紧盯不放;对需在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帐不销账,确保久久有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
(二)标本兼治推进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深挖问题根源,“边整改、边总结”,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早修订规范,加快构建,保障制度的规范运行。
(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湿地保护工作实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时刻把反腐倡廉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突出抓早抓小、抓深抓细、抓常抓长,注重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决守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底线,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738928;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电子邮箱:25998908@qq.com
中共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