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中共沅江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23 10:52 来源:沅江信息 作者:

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3个方面20个问题。截止2020年6月23日止,所有巡察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并已全面整改到位。共制定制度七大项,收缴违规资金10020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2020年3月13日巡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体职工会,传达巡察组反馈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和20个限期整改问题,对问题逐一研判,逐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制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并逐条认领了责任任务,建立整改台账。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切实落实整改反馈问题,同时安排专人对整改台账进行督查督导,强化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查摆存在问题。2020年6月19日局党组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召开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效果。

三是以上率下,突出整改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罗新洲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问题任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着实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党的建设方面组织生活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是建章立制,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从制度上找原因,堵漏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落实一批、配套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统筹做好单位制度立、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七大项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保障巡察整改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二、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员积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1月13日,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员重新认真学习了《益阳市党员积分管理办法》;②对2019年党员参与机关支部学习活动等情况重新梳理,重新打分并公示。

经过整改,目前我局机关支部党员积分进入常态化管理模式,每月严格按《益阳市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打分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公示。“七一”优秀党员推荐评选,也结合积分情况,全年综合考评得分200分以上,且先锋分不低于25分的党员才有资格参加评选。积分管理的常态化和结果运用,有效促进了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机关支部的凝聚力。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不规范的问题

(1)2015年第13个月工资及绩效奖金单位为职工计提缴纳了住房公积金7639.08元,但未扣缴个人应缴部分。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月8日,我局收缴了2015年第13个月工资及绩效奖金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6998.64元(共计14人,另1人640.44元因已退休无公积金账户未予补缴),于1月9日存在单位银行账户,3月27日解缴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2016年6月和2019年1月重复缴纳住房公积金3.06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解缴2020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时,将18人重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061万元全部扣回。

目前,我局已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每月财务人员将财务收支情况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确保以后财务工作不再出现类似纰漏。

(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3月10日违规发放2016年春节值班加班费14人,共计7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收缴发放给14人2016年每人500元的春节加班费共计7000元,于2020年1月9日解缴至信访局单位账户。

目前,我局已完善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等制度,明确了可以开支的项目,坚决杜绝再发生会任何违纪违规发放任何津补贴的情况。

(四)关于违规使用民政资金慰问本单位职工的问题。2019年3月违规使用民政优抚资金慰问本单位7名退伍军人1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收缴2019年3月用民政资金发放给7名退伍军人每人200元的慰问金共计1400元,于2020年1月9日解缴至信访局单位账户,已整改落实到位。

目前,我局已完善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等制度,明确了可以开支的项目,坚决杜绝再发生会任何违纪违规发放任何津补贴的情况。

(五)关于2017年度会计账簿封面与内容不符的问题。2017年度的会计账簿内容为中共市委政法委的账。

整改落实情况:当即与会计查明原因,因政法委与信访局会计为同一人,系工作失误把政法委的账簿内容装订在信访局帐簿封面下。2020年1月2日,巡察组立行立改通知发放的当天便对将账簿内容改成了信访局的。

目前,我局已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每月财务人员将财务报表交向局长和分管领导审阅,确保以后财务工作不再出现类似纰漏。

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8日,信访局制定印发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增加了支部“两学一做”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党员每周一晚集中开展学习,认真做好笔记,适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情况要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②内容雷同的两名干部已于2020年4月20日重新撰写了《改作风、勇担当,带头真抓实干》发言材料。③梁灿然于2020年4月22日重新撰写了《个人检视剖析材料》。④2020年来,信访局机关支部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7次。通过学习,同志们的“四个意识”得到了很大提升。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落实市委《关于强化政治担当 深化“以案促改”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方案》不到位。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未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9年12月6日,信访局党组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强化政治担当深化”以案促改”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方案》,制定了《沅江市信访局关于强化政治担当,深化“以案促改”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清单》。对相关工作明确了牵头责任部门,规定了完成时限;②2020年1月10日,党组书记罗新洲召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明确了以案促改工作要纳入2020年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③2020年1月20日,信访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我局要强化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通过持续治理,进一步提升党组修养,强化作风建设,真正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2)未按市委要求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如对单位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并进行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2013年-2019年我局干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重新进行了一次自查,除巡察已发现的2个问题外,无应由个人部分缴纳而未缴纳或个人部分由单位缴纳等不规范缴纳的问题。②由巡察组查出两个问题在立行立改第2个“住房公积金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中补缴和退缴到位。

3.关于“信访疑难积案化解协调督办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牵头协调作用。对一些信访老户过多寻求“书面承诺”式化解或暂时息访,全市信访工作“控增量、减存量”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梳理了2019年积案化解情况,共办结省交办案15件。②2020年3月18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2020年信访积案化解方案,对摸排出来的11个重点群访和27个个访重点疑难信访积案实行了领导包案化解和稳控。按照“分管领域”“联系乡镇”的原则,确定市级领导包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化解责任单位。包案市级领导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妥善化解好信访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化解信访事项时,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诉求合理的必须尽快解决,诉求不合理的必须解释说服,生活困难的必须结对帮扶,孤寡老人必须照护救助。严格落实“一个信访件、一名包案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个解决时限”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妥善处理到位。

4.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 组织8名机关干部进行意识形态知识测试,1人及格,及格率12.5%。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3月30日,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重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②2020年6月15日,机关支部拟题组织12名党员重新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知识测试,其中90分以上的有8人,无不及格情况。

(2)一名班子成员学习强国分数低于3000分;

①2020年5月1日,信访局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将“学习强国”学习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每天平均学分不达30分的,绩效考核评分扣1分。②学习低于3000分的班子成员在2020年6月8日止,学分已达到6849分,并坚持了每天学分达30分以上。③机关支部每周在周一夜学时通报学习强国一周的学习情况并在党建宣传栏每周进行公示。制度的规范, 同志们学习的热情和自觉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5.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局党组2016-2019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局党组未每半年行文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未对照省委巡视益阳市委意识形态问题清单,出台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日,信访局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将“学习强国”学习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考核基础分100分,意识形态考核占20分。②2020年3月3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要求党组会议每季度调度一次意识形态工作。③党组于2020年6月30日向上级党委报告了信访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④2020年3月28日,对照省委巡视益阳市委意识形态问题清单,制定了信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整改清单。对巡察出我单位相关的4个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目前,除一项要年底才能完成的工作在稳步推进,其他均已整改到位。

6.关于“四个纳入”不到位问题

(1)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班子工作总结。

(2)2017-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材料;未纳入干部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3月3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罗新洲在会上明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要纳入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领导干部述职必述内容。

7.关于“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按中心组学习要求,在机关管理制度中拟定了信访局中心组学习细则,对学习、讲党课和到基础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都做了明确要求。②2020年3月16日,中心组由王国伏国志主讲,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3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党组会议决定,每月调度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学习的内容,纳入2020年机关管理制度。②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细则。③从2020年元月起,每月党组会议都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度。

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会、局务会与支部会议记录混淆,2018年市信访局党组会、局务会、支部会议记录混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从2020年起完善规范各种会议记录,按工作类别分别设置了记录本:党组会议记录本、局务会议记录本、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从规范记录后,我们的各项工作更有条理、更规范,极有效地控制了工作差错的发生。

2.关于“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金,2013年至2017年财务凭证,发现市信访局单位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金36951.34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重新对2013年至2017年我局工作人员缴纳医保金进行了一次自查,查出18名工作人员(包括已调出人员)在此期间应缴纳医保金每人应缴的明细,一一进行了现金收缴,共计36951.34元,于6月15日解缴至信访局单位账户。②经过自查,我局从2018年起每名干职工按月缴纳医保金个人部分。通过整改,增强了干职工缴纳医保金、社保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部分的自觉性,有效规范了相关财务制度。

3.关于“党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财务审批把关不严,专项开支不规范,大额开支无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将重要节点特护期接劝返维稳工作纳入了党组会议“三重一大”议事事项,对经费上1万元的工作项目必须党组会议会商决定,对特殊费用支出要进行党组通报。②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制度也明确规定了经费报销单据的要求和审批流程,对特殊费用支出要附详细说明。

4.关于“日常内部管理不规范,单位行文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印发了《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重新修改完善了文电、文印、档案管理等制度。②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计划在市委办2020年办公室工作培训时输送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信访局机关也计划在8月份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规范办公室工作,争取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任何股室在办文上都尽量不出差错。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使用收款收据报销办公室电话费。2017年4月28日使用电信收款收据报销(不作报销凭证)办公室电话费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报销。

(2)报销票据与事实、时间不符。2017年4月28日报销一季度单位伙食费使用2016年11月29日开具的茶叶、会议费、住宿费发票。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附与报销内容相符的明细单,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报销。

(3)白条列支。2019年8月23日益阳信访局业务学习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列支教材书本费160元。

整改落实情况:当事人4人退还所报书本费160元,6月15日已解缴到信访局单位账户。

(4)使用过期发票。2019年5月24日使用过期发票1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的有效期内的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报销。

(5)违规开支食品费。①2017年5月27日,3名同志到益阳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违规开支食品860元。②2019年8月23日3名同志益阳信访局业务学习违规列支食品6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当事人对违规开支报销的食品860元进行了现金退款。②当事人对在益阳学习期间违规列支的食品600元进行了现金退款。③所退共计1460元,均已于6月15日分别解缴到了信访局帐户。

(6)虚列开支。虚列公务车辆维修费,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工作开支。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对经费上1万元的工作项目必须党组会议会商决定,对特殊费用支出要进行党组通报。②《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制度也明确规定了对特殊费用支出要附详细说明。

(7)虚开发票,无依据发放听证补助费。2014年9月23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4124元,无依据发放参与信访事项听证人员补助费。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项目中明确规定,参加信访案件听证会与会人员费用参照差旅费标准报销。

(8)党建扶贫慰问品无发放对象名册。2019年3月购食用油30份,用于扶贫联系点贫困户慰问,开支3600元无慰问对象明细;2016年6月22日慰问南竹山村特困群党员开支4000元无明细。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了2019的年3月开支3600元对胭脂湖街道先锋村13名贫困户进行慰问的名册。②完善了2019年6月开支4000元慰问胭脂湖街道南竹山村20名特困党员的慰问名册。③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任何形式的慰问需附被慰问人员明细。

6. 关于“监督不到位。通过督查上下班签到情况,发现市信访局党组对干部纪律监督不到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信访局党组依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自我监督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个别干部长期上班不签到,2019年3月调入人员,一直未录入签到信息的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信访局办公室已于2019年12月将2019年调入人员录入考勤系统。②2020年4月10日,副局长梁灿然对两位上班长期不签到的同志开进行了谈心谈话。③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印发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重新完善了考勤制度,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每月向纪检组报告一次月考勤情况,并进行通报公示。通过制度的规范,目前信访局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已比较规范,工作作风得到了大的提升。

7.关于“机关工会管理不到位”问题

(1)2019年以来未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未设立工会独立账户,且未计提工会会费.

(2)慰问、吊唁无对象明细,均以某父、某母代替。

(3)开支无明细。2019年9月19日全市大众运动会服装采购开支9600元,无明细。

(4)物资补助以现金的形式发放。2019年4月2日第13号财务凭证,市信访局2019年春节物资补助以现金的形式发放,300元/人。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9年12月26日,向总工会申请成立了副局长王国伏同志为法人代表的信访局机关工会,召开信访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由王国伏、贺凌红、周斌3名同志组成的信访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国伏同志为工会主席、贺凌红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周斌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会员共14 人。经审核,于2020年1月8日,设立了沅江市信访局工会委员会独立账户。②完善了2019年9月19日12名工会会员大众运动服装采购明细。③收缴了2019年4月2日春节物资补助以现金发放的每人300元,共计15人4500元,重新进行了物资发放。④2020年3月26日,信访局工会制定了工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机关工会主要职责、机关工会委员会主要任务,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女职工委员会职责,制定了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5月18日,制定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也对可以开展的工会活动和经费的额度做了明确规定,让工会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7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制度,党组书记罗新洲表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并要求班子成员重大工作要及时报告党组,集中研究再做决策。②2020年5月18日,我局制定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纳入党组会议制度中并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规定了议事的具体流程,让权力在制度下规范运行。

2.关于“机关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

(1)2016年7月支部换届仅有换届选举的请示和选举结果报告,无其他资料。

(2)2019年未及时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4月30日,我局机关支部经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批准同意于2020年5月进行支部换届。5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由梁灿然、贺凌红、谢雪庚、周斌、曹少夫组成的新一届信访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经机关工会同意由梁灿然担任支部书记。②共收集整理成册换届资料14份。

3.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不实,大部分党员不清楚本单位联点社区是哪个单位,该项工作仅由单位办公室副主任周斌负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从2020年元月至6月,我局机关支部组织10名党员已开展了4次在职党员进社区进行慰问、植树、法治宣传、创文创卫等活动。

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5月18日,信访局制定印发的《沅江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增加了支部“两学一做”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党员每周一晚集中开展学习,所有集中学习和会议都进行签到。学习和与会情况都纳入了党员积分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②2020年起机关支部对党员学习、发言、总结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再有网上抄袭行为的一律重写;对撰写材料有抄袭行为的进行党员积分扣分。

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记录不实。如2018年度某党员测评统计票数优秀票12票,而实际登记优秀票10票,合格票2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4月20日,已到组织部组织科更正了票数统计错误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②机关支部将加强工作的管理,把工作做得更细更精,争取不再出现类似纰漏。

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持续整改提升,抓细抓常抓长,以最坚决的态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我局在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必须从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落实是政治任务,反馈问题必须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和解决,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当前和今后更加突出的位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加强考核和跟踪问效,不达要求不销号。同时抓好整改落实与当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和经常性开展学习检查,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后进入常态的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确保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提高“两学一做”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忠诚干净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工作,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2813156;邮政信箱地址:湖南省沅江市市治大院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