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执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8月27日,沅江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22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专项巡察组在我局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要求以上率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执法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孙志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胡雪清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多次召集党组成员、相关直接责任人开会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直面问题、明确责任。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关于对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所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查找问题根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责任股室,要求不回避、不敷衍,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监督问责。适时对各股、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归纳为4类19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9条。
(一)执法文书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扣押物品无处理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充了被没收物资的处理材料(南大膳监督管理所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按要求对所有查扣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进行了集中存放,并于2018年12月15日对所有查扣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报告市局及当地政府后,在南大膳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监督下,交由沅江市南大膳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对所有查扣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建立健全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用以规范行政处罚后罚没物资的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案件立卷归档活动,按照上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案件相关材料全面入档。
2、同一案件材料中违法物品数量不一致,事实调查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详细核对改正,今后工作中更加认真细致。
3、送达回执收件人未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文书送达要求。
4、现场笔录填写不详细。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现场笔录的填写,将检查地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整,详细记录检查现场主要情况。
5、缴款书没有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罚没款收缴行为。(当事人通过企业手机银行直接转帐至沅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所以缴款书第2联不需要银行盖章。)
(二)办案程序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6、未召开案审会。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我局2017年4月7日下发的《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沅食药工质发[2017]4号)文件,该案处罚金额(1.5万)未达到召开案审会(2万)的要求,所以未召开案审会。
7、罚款未缴纳就已填写结案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案件,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后方可填写结案报告,报经审批后结案。
8、撤案无法律依据,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禁止随意撤案,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二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9、未结案但已形成案卷。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立卷归档制度,未结案前不得形成案卷归档。
10、办案时效延误。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办案效率。
11、案审会纪要出现未参加人员发言。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案审会记录人员责任意识,如实、完整记录案审会讨论情况。
(三)案件调查处理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2、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13、适用裁量权基准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等有关规定。
14、遗漏部分违法事实未查实。
整改落实情况:当事人案发前已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以未对其无证经营一并处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法,对发现多种违法行为的一并查处。调查取证时,对案件调查情况完整记载。
15、行政处罚时遗漏法定处罚种类。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法定处罚种类全面处罚。
16、案件事实查而不清,简单为办案而办案。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7、案件执行不严肃,处罚文书与执行情况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当事人沅江市中医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提出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罚款,请求分期缴纳。办案机构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准予当事人先缴纳罚款10000元,剩余部分分期缴纳,罚款未缴纳部分由办案人员负责追缴。二是对当事人沅江市天心斋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已将尾款收缴到位。三是当事人何建萍提出因家庭困难,罚款无法足额缴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作风纪律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8、对待群众态度不好,工作简单粗暴。
整改落实情况:对责任股室批评教育,端正态度,制定制度,改变作风。
19、上班纪律散漫,作风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驻纪检组、局机关纪委严明纪律,严抓作风建设,并对违纪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大力落实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今后的探索中,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2721505;邮政地址: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状元路1号。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