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8月27日,沅江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 关于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明确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②对空白文书案卷,询问笔录、送达回证未填写时间的案卷进行修缮,达到案卷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
2. 关于处罚对象与执行对象不一致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学习。②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明确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③对处罚对象为施工承包者,执行对象为城投公司的案卷,经与城投公司多次协调达成一致,重新立案调查确定处罚对象为城投公司,将原处罚决定书予以收回并对城投公司进行处罚。
3.关于举报箱位置设置不合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和保密制度的学习,坚决维护信访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②利用信访日开展宣传工作。③已将举报箱设置于局门卫室外墙壁处,方便信访人进行投放举报信件。
二、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作风方面的问题。
关于“行政执法程序完毕并结案归档,但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惩处的问题。经查2017、2018年度多个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自然资源局执行,但一直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2019年11月26日下午,由沅江市政法委牵头,在沅江市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召集法院、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召开了非诉行政案件协调会。针对自然资源(拆除地上建构筑物)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裁定给申请人组织实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咨询了律师并进行了讨论,会议明确由政法委向沅江市人民政府请示如何处理更为妥当,后因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等原因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近期,我局党组会再次与政法委、法院等部门进行协调。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土地违法联合办案机制,同时制定相关措施。建议联合下发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非诉行政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确定非诉强制执行的主体,解决拆除难以到位根本问题。确保做到处罚程序到位、没收执行到位、拆除复耕到位,达到消除违法状态、提升执法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815753;电子邮箱1309851420@qq.com。
中共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