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通报4起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我市作风建设成果,再次重申作风建设“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十严禁要求,现将查处的4起作风建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陈立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2年8月13日,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陈立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礼金5000 元。2023年5月16日,陈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5月22日,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其予以免职。
二、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邬志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2年10月,沅江市胭脂湖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邬志伟在培训费用中违规列支纪念品、误工补贴,共计3.57万元。2022年12月15日,邬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沅江市黄茅洲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刘锡鳌赌博问题。
2023年1月9日,沅江市黄茅洲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刘锡鳌在沅江市巴山路“新名仕台球”以打鱼机赌博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沅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抓获。沅江市公安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3月30日,刘锡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沅江市南大膳镇众兴村原党总支部委员周亚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11月24日,周亚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山路被沅江市公安机关现场查处。2022年12月20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3月29日,周亚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4起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对触碰红线心存侥幸。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抓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纪律上的警醒,严守纪律底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真抓真管、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