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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巧用“督办函” 促推“十严禁”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1-06-09 15:01 来源:沅江信息 作者:钟夏丽

“此次督查中发现你单位2020年12月10日接待同一对象两次,费用共计800元,按规定每天只能接待一次,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整改到位,对以上问题和人员进行处置”。“五一”节后,沅江市纪委监委根据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结果,给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问诊把脉,下发“督办函”,督促其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

督办函下发后,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迅速整改查出的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召集全体干职工学习《沅江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要求陪同用餐人员退赔400元,退赔资金已于5月27日到账。

省纪委“十严禁”出台后,沅江市纪委监委迅速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全市14个镇街道中心、150个村(社区)、80多家市直单位迅速组织学习。利用“沅江风纪”微信公众号、511个监督服务微信群等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十严禁”纪律规定,确保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形成整治违规吃喝风的浓厚氛围。

“我们采取节日期间专项督查与日常不定期督查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报销等“四风”问题加强督查。”沅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郭龙介绍。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沅江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下发“督办函”,明确整改问题、责任人、完成时限,要求其深刻剖析原因,按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自查自纠不深刻不放过、原因教训分析不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得力不放过的原则,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已针对督查发现的31个作风问题,向21个单位下发督办函21份,谈话提醒19人,问责2人,追缴资金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