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失而复得的2000元“开工费”
“要不是纪委的同志一查到底,我都不知道被多收了2000元的‘开工费’呢。”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南竹山村村民毛明湘从街道纪工委书记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2000元钱开心地说。
去年9月,沅江市纪委监委开展住房和饮水安全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直插基层一线,针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情况、评议程序、危改资金使用、房屋改造质量、“一户一档”资料等情况,在全市14个镇场街道开展专项督查,不该收取的开工费就这么被查出“水面”。
毛明湘是一名五保户,因为没有房子,只能常年借住在其弟弟家中。2019年底,毛明湘向村委递交了危房改造申请,经过鉴定符合改造条件,确定新建房屋面积30平方米,改造资金为2.9万元。2020年7月房子顺利建好后,通过了市住建局验收,危房改造资金也打到了包工头吴某某的银行账户。新房住上了,毛明湘开心了,但是沅江市纪委监委却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
“我们通过询问了解到,在建房之初,吴某某向毛明湘索要了2000元‘开工费’,房屋建成收到危房改造资金后,吴某某却没有将这笔钱退回。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向贫困户收取开工费的,我们按照督查组的要求,立即找到了吴某某,责令其将2000元开工费返回给毛明湘。”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孟良说,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了让贫困户住得安心、舒心,切实保障贫困户利益,沅江市纪委监委通过此次集中治理“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5个,立行立改21个,移送问题线索5条,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