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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活用“第一种形态” 压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20-11-06 16:12 来源:沅江信息 作者:钟夏丽

“我原来以为,只有违纪才会被约谈,现在知道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做的还有很多,这次谈话提醒让我对遵规守纪多了一份警醒和自觉。”近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对某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日常谈话提醒,该干部表示,如此谈话,戳到了痛处、触及到了灵魂。

沅江市纪委监委针对“第一种形态”对应情况基数大、类型多的特点,结合该市实际,制定《沅江市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上至下的分级分类分层谈话提醒教育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点穴”,在谈话主体及对象上找对“关键人”,充分了解谈话提醒对象存在问题性质,针对其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量身定制“谈话提纲”,直抓要害。同时讲究谈话的策略和艺术,一切以“治病救人”为原则,严慈相济,使得谈话提醒对象敞开心扉“说亮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实效。

“早戳‘痛处’、早谈‘要害’,我们要求每次谈话提醒不能走过场,必须带着问题来、围绕问题谈、针对问题改。”沅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红梅介绍,通过严明谈话纪律,明确凡谈话提醒必记录,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留存材料。要求谈话提醒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对切实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由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督促落实所在单位谈话提醒和抓早抓小工作,不定期对各单位谈话提醒落实情况抽查核实。

据悉,今年以来,沅江市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共462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人数45人,开展谈话786人次,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人数922人,开展谈话38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