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才在中国共产党沅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杨正才在中国共产党沅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持精准监督 提升治理效能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沅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杨正才
(2020年2月2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沅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益阳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部署要求,总结我市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日常监督工作。刚才,市委书记黄育文作了讲话,对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部署、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工作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一年。市委带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当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旗帜鲜明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委常委会先后1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黄育文同志对市纪委监委作出批示20件次;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各级党组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各纪检监察组织忠诚履职,坚持“三个一以贯之”〔1〕,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市委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以向力力案、下塞湖非法矮围案为镜鉴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一”〔2〕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市纪委监委精准发力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见实效,既完成好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任务,又督促推动其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全市查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向益阳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工作,逐项抓好交办事项。各纪检监察组织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把“两个维护”挂嘴上、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等行为,坚决查处对党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5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把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摆在首位。以“一季一专题”为抓手,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行“三察(查)一包”〔3〕工作法,强化部门专项监督,查处96人,追缴违纪资金16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29.2万元。我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非贫困县)荣获全省一类单位,益阳市排名第二。重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3人。强化“微权力”监督,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查实问题线索999条,责令整改49起。对秸杆禁烧、非法电捕鱼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通报曝光,扎实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全市环保领域问责70人。助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将2个融资平台公司纳入统一监督管理。
(三)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加大重点领域反腐力度。紧盯拆迁安置、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了黄逸华、刘红平、刘卫兵、曹德华等公权私用、非法敛财案件。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举报24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29件,谈话函询11件,立案216件(其中科级干部23人),依法留置4人,党纪政务处分212人,组织处理26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2410万元,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鼓励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全市共有106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1人主动投案。扎实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收缴违规发放工资、绩效奖金等74万余元。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双专班”〔4〕、一体办案等方式,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6件,处理党员干部69人。夏顺安、聂纯昌等“湖霸”“恶霸”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严肃查处,持续释放“惩腐打伞”“打财断血”的强烈信号。
(四)着力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5〕,根据省纪委部署撤销廉政帐户,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红包、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四风”顽疾。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8人。坚决落实《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深入开展基层减负专项督查,全市督查考核事项减少37%,以“基层减负年”“作风建设提升年”为契机,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党纪政务处分71人次,组织处理118人次,追缴资金49.8万元。
(五)做实做细监督首责,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市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片区管理范围,强化协作联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市级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制度,全市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4976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91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3.3%,越来越多的人在犯错误初期被组织拉了回来。
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值班接听接访、领导包案,采取下访、督访等方式推动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信访举报量较2018年同比下降41.2%,越级信访举报量总体呈良性下降态势。严把廉政审查关,对2名干部提拔重用和4名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提出暂缓(否决)建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驻点监督、“清单式”监督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探照灯”作用进一步凸显,立案数较上年大幅增长。
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完成十二届市委3轮常规巡察,共巡察单位党组织18个,发现问题373个,移交问题线索73件。开展1轮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加大延伸巡察村(社区)力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市委第1-5轮被巡察单位申请延期整改的43个问题开展督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条。
(六)精准发力、综合施治,一体推进“三不”〔6〕机制。精准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对3人从轻减轻处分,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予以了结问题线索66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3起。坚持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聚焦政治生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向全市22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25份,推动完善制度5项,督促问题整改32个。全年发布问责、立案等通报24期,通报曝光29起32人。突出警示教育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将典型案例“一对一”送到违纪对象所属单位,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中央、省、益阳市主流媒体对我市“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报道达20余篇次。
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着力打造“沅江风纪”微信公众号宣教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连续3年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纪法知识网上答题竞赛,累计达15万人次。开启警示教育“总动员”,分批组织万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观益阳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等警示教育片。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在益阳市排名第二。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开展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中述职评议。组织全员培训,落实干部夜学制度,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一法两规”〔7〕,坚持“一月一课堂”,集中收看中央纪委系列业务培训教学视频和《叩问初心》等专题片。注重实战练兵,先后抽调20多名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查办专案。加强干部交流,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加强自身监督,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聘请特约监察员14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层层递减问题;政治生态需要进一步净化修复;反腐败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艰巨;亦官亦商现象还未得到根本遏制;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精准;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完善和提高。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推进三大攻坚战、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的冲刺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益阳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今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加强政治监督、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方面聚焦发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总体要求,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自觉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守底线、重主线;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始终,用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沅江高质量发展;必须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贯穿始终,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实现“三个效果”〔8〕统一;必须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站位不高、能力不足、履职不准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做到对标看齐。从端正学风抓起,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政治巡察的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督,着力纠正学习不及时、领悟不深刻、学用“两张皮”等问题,坚决防止温差、落差、偏差。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
紧扣中心开展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五城同创”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当前,要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有序复工复产情况,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调配、捐赠款物管理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突出“三个聚焦”〔9〕,开展全面政治体检。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确保年底前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的90%以上。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干部严肃问责。
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热衷于接天线、走捷径、搞攀附,“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对“围猎”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的要列出清单,决不能提拔重用。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廉政审查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不严肃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督促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整改,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10〕“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11〕和“一摘四不摘”〔12〕等任务,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继续强化“三察(查)一包”,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推动驻村工作队、派驻单位扶贫资金专项监督。加大违纪资金追缴和退还力度,让群众真正收获政策的“真金白银”。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搬走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坚决守护湖晏河清。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紧盯工作责任落实、环保措施落实、问题整改落实等环节,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深入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巩固下塞湖矮围违建问题整治成果,推动大通湖流域沅江片区、“两江七湖”流域和黄家湖流域沅江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抓好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继续跟进中央、省、益阳市环保督察交办事项整改监督、问责。
推进“惩腐打伞”长效常治。始终把“惩腐打伞”作为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关键举措,保持主动出击、深挖彻查、合力攻坚的强大攻势,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精准查处。紧盯矿产资源、非法放贷、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滋生土壤。
(三)突出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减轻基层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深挖细查违规收送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乱补滥发等“四风”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部门二级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协会等,查找监管死角、制度漏洞,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规定。监督保障《关于全面实施“党建+”工程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二十条措施》落地见效,推动落实“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进一步为基层减负松绑,督促各部门把加强基层建设的“政策红利”送到基层干部群众手上。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纠治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层层“甩锅”、文山会海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整治。认真汲取下塞湖非法矮围案的深刻教训,严肃整改一批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纠风治乱。
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一体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全面治理,一体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紧盯政策落实、承诺兑现、行政执法、审批服务、招标投标、发展环境等市场主体最关心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划清红线底线,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严格执行益阳市委“十个不准”〔13〕,推动《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等措施落地落实。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四个全覆盖”〔14〕格局。完善监督体系。落实“两个为主”〔15〕,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重要事项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监督与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贯通协同等制度机制,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落实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严格按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取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完善“四个全覆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做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
强化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持续深化“三转”〔16〕,突出监督是第一职责、是再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基本定位,促进党组(党委、工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共同发力。梳理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综合运用调研督导、驻点监督、检查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找准抓住问题。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高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用好“互联网+监督”、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等信息平台。采取家访、社区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督促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实事求是、严格精准开展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尺度不一,又警惕层层加码、泛化滥用。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等制度的行为。实行“一把手”监督“径报”制度,发现同级党组(党委、工委)书记存在较大或重大问题的,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亲属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关注,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提高基层监督能力。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加快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统筹业务内和业务外信访处置,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干部下访、领导包案等机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市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加强对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督促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监督,逐步实现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作用。
(五)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以来不敬畏、不知止,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资源、规划、建设、金融等领域反腐力度。深入开展“三项突出问题”〔17〕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腐败问题。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慎用善用监察措施,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取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打击诬陷造谣等工作,激励干部轻装前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引导“问题”干部主动找组织交代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纪法和家风教育。
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决对标党中央、省委和益阳市委关于“以案促改”的部署要求,坚持“六项治理”〔18〕,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办结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同步形成案件剖析报告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坚持举一反三,针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内控机制、抓好制度执行。坚决彻底肃清邓宗祥案、李和平案、龚秋桂案、黄逸华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
(六)着力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带头讲政治、守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挺身而出。
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水平。继续办好“一月一课堂”,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信息化工作水平。强化实战练兵,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在一线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加大定期轮岗、上下交流、内外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解决乡镇纪检监察队伍不稳、空编缺人等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人文关怀,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带头维护制度、执行制度,对标“一法三规”〔19〕,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监督,确保用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执行“四不”〔20〕承诺,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紧跟上级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绝不护短。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益阳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书写沅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名 词 注 释
〔1〕三个一以贯之: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
〔2〕六个一:“一个决定”“一本书”“一个视频”“一堂课”“一个基地”“一个会”。
〔3〕三察(查)一包:暗访督察、专项检查、专项巡察和领导包案。
〔4〕双专班: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侦办涉黑涉恶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5〕约法三章: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6〕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一法两规: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8〕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9〕三个聚焦: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
〔11〕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充分就业、促进安全稳定,推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通组道路全覆盖。
〔12〕一摘四不摘: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3〕十个不准:益阳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十个不准”纪律要求。
〔14〕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
〔15〕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16〕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7〕“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借贷和高息放贷,“提篮子”“打牌子”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8〕六项治理:“统筹治理”“严格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科学治理”“持续治理”(沅江市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工作重点)。
〔19〕一法三规: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四不”承诺:不打听、不干预,不请托、不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