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5]5号),下达我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23.21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2023]63号)的要求,我中心拟按以下方案使用本笔资金:
一、强制免疫劳务补助43万元,全部用于强制免疫。
二、“先打后补”补助45.18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先打后补”补助至实施了“先打后补”工作的规模养殖场。
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18.17万元,全部拨付至无害化处理公司。
四、强制扑杀补助16.86万元,全部用于强制扑杀补助。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