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社会福利院: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文件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将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着力保障特困人员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对完成保障对象的供养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可对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可在困难群体基础上适当上浮,由养老机构合理确定,收入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
二、福利院服务项目及标准
1.床位费。针对特殊困难养老群体,床位费根据房型及配套设施情况分类核定指导价标准:小单间487元/床·月;大单间608元/床·月;双间426元/床·月。
2.护理费。针对特殊困难养老群体,护理费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分类核定指导价标准:全自理护理费468元/人·月;半失能护理费713元/人·月;全失能护理费1325元/人·月;特别护理,双方协商。
3.伙食费。伙食费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成本,按照非营利原则制定,实行单独核算,有结余的自动滚存使用。
三、切实规范福利院服务收费行为
你院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一次性收取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应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退养约定、争端解决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
四、加强收费公示制度
你院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相应网站公示本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建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在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沅江市社会福利院护理等级及服务内容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沅江市社会福利院护理等级及服务内容
项目
等级 |
等级标准 |
等级内容 |
自理 |
1、身体健康,思维清晰,生活能自理; 2、一般慢性病,病情较轻,能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 |
8小时响应服务/每天清扫房间1次/送开水/定期清洗床上用品、 翻晒被褥/督促老人定期修剪指甲、理发剃须、更换衣物保持个人卫生/督促或引导老人每日食堂就餐、适当运动及休息/楼层24小时设护理人员流动值班,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自行就医。 |
半失能 |
评定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行动不便,反应迟缓的老人; 2、患有慢性老年性疾病(如糖尿病、轻度并发症、骨关节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等),但病情稳定,仅需护理人负责督促用药者;大小便正常,部分生活需要护理人员协助; 3、日常生活行为依赖轮椅、拐杖、扶手等设备; 4、身体较弱,运动功能障碍或减退,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人员协助完成; 5、思维功能轻度减退,意识清楚,自理生活有一定困难的老人; 6、大小便自理,偶尔需要协助; 7、一日三餐需要护理员协助(送餐),能自行进食的老人。 |
(含自理服务内容) 24小时响应服务/适时清扫房间/适时清洗床上用品/协助院内康复活动/协助老人整理床铺/协助院内就医/送药/订餐、送餐(含收餐具)/督促增减衣物/帮助缝补衣物/协助洗衣、晾衣/协助开关灯、暖气、空调、电蚊香等电器设备/协助开窗通风/协助日常理发/夏季每天擦拭凉席1次/代办代购服务/协助每月剪指(趾)甲1—2次,帮助老人参加娱乐活动/帮助开窗通风/协助老人整理衣物、洗头、洗澡(夏季1天1次、冬季5天1次、春秋季1周2次)修剪指甲、上厕所/协助老人服药/每周测量生命体征1次(包括血压、脉搏、呼吸、体温) |
全失能 |
评定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行动不便,需要人协助; 2、中度痴呆老人,言行有时不能完全自控,无精神病症状; 3、不能自行饮食,一日三餐需护理员帮助的老人; 4、身体机能减退,小便有时失禁,无大便失禁; 5、重度视力障碍(患有青光眼、白内障等眼疾); 6、日常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7、不能下床活动、不能坐起,行走靠轮椅; 8、大小便失禁; 9、有发生压疮的征兆; 10、带有鼻食管、导尿管等留置管道者; 11、患一种严重疾患的老人。 |
(含半失能服务内容) 帮助老人服药、进餐、喝水、起床穿衣、整理衣物、洗漱、上厕所,对易发生坠床、跌倒意外者提供床栏、保护器具等/痴呆老人需防走失或伤及他人,为老人洗头、洗澡(修剪指甲、口腔护理、翻身、按摩、吸痰)每周测量生命体征2次(包括血压、脉搏、呼吸、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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