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 阶梯价格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2028692 发布机构:沅江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2024-12-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 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 ),结合现行政策 要求,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我省居民基本用 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印发《湖南省居 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 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委。


 

 

附件:《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17


 

 

附件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

 

 

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 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 2014467 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现行政策要求, 制定《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一、执行范围

《办法》的执行范围为天然气管道直达的市()、县(市、 )居民生活用气。非天然气管道直达的市() 、县(市、区)或其 它气种管道燃气暂不适用本《办法》,但可根据《指导意见》和 本《办法》的原则要求, 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决定 是否实施阶梯价格,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基本原则

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 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 分,适当提高价格, 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 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


 

 

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 多负担。

三、分档气量及价格

1 、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 三档,其中:

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 390 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 32.5 立方米及以下的;

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 390 立方米以上至 600 立方米( 本数),即月用气量 32.5 立方米以上至 50 立方米(含本数)的;

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 600 立方米以上的, 即月用气量 50 立方米以上的。

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 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 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2、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1.2 倍; 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1.5 倍。

3 、计价周期。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 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 、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 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 以当地供气企业


 

 

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5、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 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和居住证到城市燃 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 增加第一档用气量 60 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6 、特殊用户。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机构用气 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用气、托育服务机构用气、 宗教场所用气、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 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 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 即现行居民生活用 气价格的 1.1 倍执行。

以上价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四、收入用途和企业责任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管理后增加的价差收入主 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 LNG 的价 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用于弥补户表改造经费不足。各城市 燃气公司应建立价差收入专户,专款专用,价差收入用于上述 用途的,可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向 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气企业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管理后,要进 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宣传和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合 理用气,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成本控制、降低经营成本。


 

 

五、优惠政策

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后,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 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 由地级市城 市燃气企业供气的,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户每月不 得低于 4 立方米;由县(市、区)级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免收天 然气价款额度由市州发改委确定,但免收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 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 以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阶梯 气价而下降。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通过网络、 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 度, 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办法》 2025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  12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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