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价费〔2024〕12号
沅江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将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公墓收费文件中的单位名称更名为沅江市蠡山公墓服务中心的函》收悉。根据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更名的的通知》(沅编办发〔2024〕2号)通知要求,经研究,《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到期公墓维护管理费和骨灰安放堂格位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沅发改价费〔2021〕19号)文件废止,并将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公墓更名为沅江市蠡山公墓服务中心,收费内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现就沅江市蠡山公墓服务中心有关收费批复如下:
到期公墓维护管理费(二十年到期公墓)收费标准为110
元/年·墓。到期公墓维护管理费可一次性按20年收取。
二、骨灰安放堂格位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为80元/年·格位。
三、优惠政策:特困户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四、收到此批复后,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标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六、新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