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价费〔2024〕9号
沅江市第二殡仪馆:
你馆《关于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服务临时价格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文件精神,因你馆实际运营时间未满一个运营周期,经研究,同意你馆继续执行原临时价格。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沅江市第二殡仪馆殡葬服务临时价格的批复》(沅发改价费〔2023〕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17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