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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

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作者: 沅江市财政局 日期: 2016-08-2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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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标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本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等有关的信息,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第三条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包括:

(一)政府财务报表;

(二)政府财务报表附注;

(三)政府财政经济状况;

(四)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附件1)和收入费用表(附件2)。

政府财务报表附注主要说明政府财务报表包含的主体范围,表内项目的列报方法和明细内容,未在政府财务报表中列报但对政府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财政经济状况主要以政府财务报表为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形势,分析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以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

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

 

第四条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

 

第五条 政府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原则上采用历史成本,在无法取得历史成本的情况下,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等进行计量。

 

第六条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包括本级政府财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或运营任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公益性国有企业”)、土地储备资金。除公益性国有企业外,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物资储备资金等,只将其国有权益或净资产的有关项目列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第七条 编制政府财务报表,应以公共财政决算报表、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专户会计报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报表、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会计报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报表等),部门决算报表,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物资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等为基础,结合相关财务资料,根据经济事项实质进行抵销、调整、合并。

 

(一)公共财政决算报表、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应进行分项合并:

1.对于不涉及内部交易的原报表项目,将项目金额直接加总后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2.对于涉及内部交易的原报表项目,在对相关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后,将项目金额加总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3.对于按权责发生制应确认但未在原报表中反映的项目,以及已在原报表中反映但应按本办法要求予以调整的项目,在进行调整处理后,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二)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物资储备资金财务报表,按权益法将国有权益或净资产列入政府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三)对于抵销事项、调整事项,应编制抵销分录、调整分录。

(四)政府财务报表列报币种为人民币,相关报表中的外币应按照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五)政府财务报表中各项目的列报方法应在相关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按财政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财政部门负责:1.编制公共财政决算报表、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和财政专户会计报表等。2.将上述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等进行抵销、调整、合并。3.撰写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形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1.编报本部门(单位)的部门决算报表。2.编报本部门(单位)存货明细报表(附件3)、固定资产明细报表(附件4)等。3.国家物资储备局和地方土地储备中心还应分别编报物资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

(三)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国有企业负责编报本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等。

(四)试编阶段,除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暂不报送权责发生制单位财务报告。

 

第九条 试编地区应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上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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