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安排,我单位对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隶属财政局的副科级二级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内设股室4个,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4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3人,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办理单位财务核算。
2、负责全市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审核工作。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我中心有专项项目6个:财务费用26万元,财务档案维护管理经费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费8万元,年终决算专项费用5万元,追加协税专项15.12万元,设备购置及维护专项25万元,共计84.12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中心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专项实施内容
2020年度项目专项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费用,档案维护保管管理,会计业务培训、指导,年终决算编制分析,会计及支付业务相关凭证资料印制等。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中心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下达—项目审查—项目经费财政预审—项目日常支出审核—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支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20我中心的所有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20年我中心的所有专项资金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先申报后开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不断增加,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核算单位的支出审核,保证了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及时、安全,维护了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的权威性。通过各项业务的现场指导和培训提高了核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我中心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基层单位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沅江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