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沅江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成立于2001年4月,前身为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截止于2020年底,沅江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3人。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办理单位财务核算。负责全市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审核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4.12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日常运行及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建设与维护,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用品及耗材等财务费用,会计业务培训教育,财务档案管理、维护、保管及查询服务,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相关培训指导,所得税政策宣传、协助汇缴工资薪金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我单位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及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由办公室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填报政府采购申请备案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验收,验收人员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认真检查并登记备案。
2.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落实了使用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所得资金交财务入账,不得坐支或直接用于购买物品,估值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处理时,严格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和手续,上报财政审批、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方面。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进行成本控制,日常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总计0.8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基本属于单位一般公务接待开支。公车改革后,没有公务用车支出。
(二)效率性方面。
我单位特别重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三)有效性方面。
本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快了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强化了财务风险管理。
六、主要建议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电子化支付改革,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加强公务卡结算审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