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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财政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作者: 办公室 日期: 2020-08-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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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精神,结合沅财绩〔2020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对2019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政预算一级拨款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62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14人,离退休人员48人。

    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和经办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六)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制定本市政府采购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监督理政府采购业务;负责政府采购报表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应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八)负责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九)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十)管理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农业综合发开。(十一)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拟定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十二)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十三)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十四)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配合省财政厅、益阳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政局2019年收入总计2180.24万元,支出总计2344.5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结余-177.28万元,其他资金收支结余12.96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财政局基本支出1688.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8.39万元(基本工资577.6万元、津贴补贴250.33万元、奖金132.0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5万元、伙食补助费41.53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57.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4万元、住房公积金93.97万元、医疗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26万元(办公费31.93万元、印刷费20.89万元、咨询费2.98万元、电费7.28万元、邮电费2.7万元、物业管理费22.8万元、差旅费84.34万元、维修费26.33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33.66万元、劳务费6.26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43.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9万元(退休费2.12万元、抚恤金1.08万元、生活补3.11万元救济费0.3万元奖励金0.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8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财政局项目支出64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6万元(绩效工资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67万元(办公费52.26万元、印刷费55.28万元、咨询费419.08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33.1万元、维修费2.8万元、会议费1.37万元、培训费16.33万元、公务接待费27.69万元、劳务费18.39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万元;其他支出1.53万元

(三)三公经费

  2019年沅江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全年“三公经费”开支42.05万元,同比2018基本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2.05万元,接待227批次931人次。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2019年财政局预算单位专项859.5万元,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专项经费全部专款专用,不存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2、财政局加强了资金监管和制度规范,根据财政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了《沅江市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沅江市镇(街道)财政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单位主要领导滕国辉同志为组长的资金监管管理领导小组,由财政监督股具体负责单位内部监督及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不定时的开展资金安全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组织收入,重点保障工资、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有序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整体绩效支出自评96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二是单位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建议: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沅江市财政局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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