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18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沅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吴赤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实“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全力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坚决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切实打好风险防范阻击仗,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预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151万元,同比上年完成149215万元,增加11936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611万元,同比上年完成73283万元增加7328万元,增长1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50.02%;非税收入80540万元,同比上年完成75932万元增加4608万元,增长6.0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9.98%。
全年预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115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2394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500万元、再融资债券49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5万元、调入资金42000万元,上年结转78134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计总额为671464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7146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9925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4.2%),上解上级支出102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95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720万元。
全年收支平衡。
主要支出项目预计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570万元,下降6.31%。
(2)国防支出29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723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039万元,下降18.98%。
(4)教育支出978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增长0.3%。
(5)科学技术支出4061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4766万元,增长593.9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4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95万元,下降22.9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98万元,增长2.02%。
(8)卫生健康支出3611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78万元,增长14.52%。
(9)节能环保支出1167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282万元,下降34.99%。
(10)城乡社区支出4442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602万元,增长72.05%。
(11)农林水支出11604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0.17%。
(12)交通运输支出21173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1344万元,下降34.89%。
(1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40.46%。
(14)商业服务业支出239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1.52%。
(15)金融支出131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1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94%。
(17)住房保障支出1434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843万元,下降40.7%。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5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68万元,增长17.65%。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62万元,下降26.86%。
(20)其他支出82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1206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5万元,增长4.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预计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60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910万元、上年结余78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04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95500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37900万元,再融资债券7000万元),收入合计243203万元,同比上年完成108680万元增加134523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00万元、车辆通行费55万元、污水处理费1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13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3448万元(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4000万元,其他砂石收入20000万元,砂石矿开采权出让收入1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收益8448万元,其他缴入政府性基金的收入20000万元)。
2024年,全市预计政府性基金支出243203万元,同比上年支出108680万元增加13452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925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14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主要有:城乡社区支出16775万元、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995万元、专项债券支出100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12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50万元,调出资金42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802万元。
全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650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97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934万元。
2024年,全市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0349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91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231万元。
2024年本年结余1830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9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703万元。
累计结余12058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9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7588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78.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28亿元,专项债券39.25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4.0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75亿元,专项债券9.55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3.79亿元)。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7.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五)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1.挖潜补漏促增收,全力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坚持以财源建设财税收入“大调研大提升大见效”活动为契机,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查摆财税征收短板,全面挖潜财税增收基础;协同开展建安房地产、民营非盈利学校、成品油销售、金融业等9个重点行业和领域联合监管,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二是全力培育财源,将培育财源作为财政增收的根本手段,落实好各项减费降税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骨干税源企业发展,持续涵养骨干税源。预计我市全年税收完成200万元以上的骨干税源企业为71户,税收完成500万元以上的骨干税源企业为43户。三是全面开展闲置自然资源、闲置国有房产盘活工作,加强罚没物资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2.加强管理提绩效,全面扎紧支出“口袋”
一是牢固树立过“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持续提高民生政策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对全市各预算单位2024年预算内公用经费统一压减20%,对各预算单位预算内安排的单位专项和市级专项中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在上年统一压减20%的基础上(6490万元)继续压减20%(5040万元),共计压减支出13046万元。二是持续推进“零基”预算,预算编制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全面推进,实现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全覆盖;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对重点财政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财政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重点专项开展事中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在年初预算安排上,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规模标准,优先安排乡村振兴补助本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并按照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加快资金分配进度,做到早预算、早下达、早落实,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同时,持续加大惠农惠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惠农惠民资金政策落地落实。
3.优化支出增福祉,全心交好民生“答卷”
大力推进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事业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预计全年拨付全年教育系统人员工资6.5亿元,全面足额保障教育系统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6138万元,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各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拨付1026万元完善扶困助学机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计全年拨付城乡低保资金4073.71万元,充分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筹措再就业资金2523万元,拨付资金632万元,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落细;拨付医疗卫生事业支出7207.06万元,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社保基金107660.41万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4.防范化解风险,全效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科学测算财政收入,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和先后顺序,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健全完善“三保”支出保障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三保”风险防控。预计全年我市三保支出为266588万元,其中,保工资136565万元,保运转7346万元,保基本民生122677万元。二是全面加强库款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全市各预算单位收支及余额情况,强化资金调度。全市全年库款系数始终保持在0.3至0.8以内,财政运行风险稳定在绿色区间。三是严格按照化债方案,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阻击仗。完成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年度隐性债务化债目标任务为4.72亿元,综合债务率维持在合理区间,位居益阳市各区县末位,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4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收入质量提升乏力。预计全年我市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0.02%,税占比自2021年下半年起一直名列益阳市末位,财税收入结构不优。主要是2021年7月后,砂石收入划转税务征收,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入库,我市非税收入基数变大、占比攀升,加之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在短期内我市财税收入质量难以实现量质齐升。二是收支矛盾日益凸显。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入库进度缓慢,财政收入有缺口。同时,我市新增“三保”支出和政府性债务利息支出以及交通、教育、公安、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相关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收支平衡压力远超预期。三是债务化解压力叠加。经测算,近三年,我市需偿还隐性债务本金15.46亿元(其中2024年需还本4.7亿元),付息2.13亿元,偿债进入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剧增。同时,根据我市债务结构现状,目前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安排,化债难度逐年增长。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口径)为245482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227443万元增长7.93%,较2024年预计完成数223969万元增长9.61%。其中,税收收入162475万元(上划中央58042万元,上划省级18986万元,本级85448万元),非税收入85375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口径)的比重为66.1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砂石收入50000万元后为195482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口径)的比重为83.12%。
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70821万元,较2024年预计完成数161151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85448万元,较2024年预计完成数80611万元增长6%;非税收入85373万元,较2024年预计完成数80540万元增长6%。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50.0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砂石收入50000万元后,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70.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5459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2000万元,年度财政总收入为508280万元。
由于上年结转收入、2025年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数据暂不确定,根据往年惯例,上年结转收入及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暂不纳入年初政府预算,待具体金额确定后纳入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
2.支出预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50828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9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2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035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9295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79%。其中,市本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27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174万元,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65633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950万元主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000万元,下降5.36%。
(2)国防支出29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1623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10.97%。
(4)教育支出8499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增长2%。
(5)科学技术支出1631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增长158.25%。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1.9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9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13万元,增长2%。
(8)卫生健康支出3695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2.33%。
(9)节能环保支出1168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万元,基本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1126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15万元,增长4.79%。
(11)农林水支出10438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340万元,增长2.29%。
(12)交通运输支出1807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098万元,下降33.48%。
(1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47万元,增长52.5%。
(14)商业服务业支出2010元,同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10.38%。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0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长1.98%。
(16)住房保障支出148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6万元,增长3.39%。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53万元,与上年持平。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3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8.23%。
(19)债务付息支出1164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12万元,下降3.42%。
(21)其他支出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89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8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5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71752万元(包括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10000万元、其他砂石收入10000万元、砂石矿开采权出让收入5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收益9252万元,其他缴入基金的收入3700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6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0898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987万元,调出资金4200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9250万元。
(2)车辆通行费支出55万元。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支出1380万元。
(5)专项债券付息10942万元。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956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农林水支出46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759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6352万元,利息收入40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653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转移收入144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65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1060万元。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0037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65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40万元。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本年结余172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780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9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4808万元。
三、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确保完成2025年财政预算目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组织收入上发力,夯实财政保障“硬实力”
一是强化财税收入调度。围绕年度收入目标,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推进税费精诚共治,扎实开展财源建设“大调研大提升大见效”专项行动,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定期进行收入监测分析研判,着力加强收入调度,持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提升“三资”盘活质效。充分把握试点机遇,全力推进组合供应项目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全要素统一市场平台上架推广及交易。协同联动各部门单位,建立国有资产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切实加强闲置房产及户外广告、管道燃气、停车场等特许经营权的盘活,全面提升闲置国有资产效益。三是加大立项争资力度。紧扣国家政策支持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抢抓政策机遇,强化政策研判,精准谋划项目,全力做好项目开发和储备,做实做优立项争资基础工作;主动配合各部门单位、企业做好项目策划和包装,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协同联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争取更多项目入库,更多资金到位。
(二)在优化支出上发力,激发财政支持“新活力”
一是坚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益阳市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决削减或取消铺张浪费、绩效低下的项目,坚决削减或取消把关不严、低效无效的资金。二是全力保障大事要事。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财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措施,按时足额兑现社保待遇,全力支持市域内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基金支付风险,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深入推进综合医改。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原则,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强化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切实巩固乡村振兴成果。
(三)在风险防范上发力,保障财政运行“安全性”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政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做到有保有压、以收定支、保障重点。二是守牢资金安全红线。严格落实《沅江市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准备、资金使用、还本付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规范财政资金发放流程,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监管到位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三是筑牢债务风险防线。严格执行《沅江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和《沅江市2019-2028年隐性债务十年化债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
(四)在加强管理上发力,推动财政治理“高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以“零”为起点,所有支出遵循“先定事后定数”原则,着力提高预算安排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定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防止资金长期沉淀,推动更多资金资源向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聚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国库管理、资金调度等,确保全年库款保障系数稳定在0.3-0.8区间。二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全力服务“八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投资项目等;把绩效管理延伸到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确保覆盖所有财政政策支出;注重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切实发挥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过滤器”、项目资金“矫正器”作用,严把报送项目资料真实性、准确性,采取联审制与“回头看”,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复查,着力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精准审核,全面提升财政评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力求从源头上有效管控政府投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政府投资成本,持续提高财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完成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财政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及时落实各级审计整改意见,扎实整改相关问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合力攻坚、聚力争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沅江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表
2.沅江市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3.沅江市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