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财政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和经办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六)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制定本市政府采购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监督理政府采购业务;负责政府采购报表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应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八)负责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九)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十)管理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农业综合发开。(十一)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拟定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十二)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十三)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十四)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配合省财政厅、益阳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21个,局内设二级机构2个:财政事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19年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86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33人,离退休人员53人。
四、2020年收支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为我单位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1788.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28.9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支出1788.99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1788.99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1162.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485.5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10601行政运行1063.832万元;
2010602行政运行626.5万元;
2210201行政运行98.658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1159.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万元;
项目支出485.5万元;
2020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88.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3.88万元,上升10.08 %。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9万元,为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增加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印刷品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电脑、打印机292台,专用设备14台,家具171件,图书851册等,资产总价值664.03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度,我系统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485.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2020年沅江市财政局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2:2020年沅江市财政局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3:预算公开表(30张)_(001020)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