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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作者: 监督股 日期: 2025-02-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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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财政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财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市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录,纳入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深刻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指导财政各项工作开展。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制定沅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制定沅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出台《沅江市财政局涉企柔性执法“一目录、四张清单”》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2项,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执法检查9件,主要是开展2024年度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了检查前、检查后的录入并公示;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税政法规股作为法制审核机构,股室工作人员作为审核人员,专门负责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主要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等规定是否准确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中的作用,聘请湖南天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具体工作中听取法律顾问提供的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法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证,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严格做好检查各项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合法真实、合理规范。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财政票据使用。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印制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违反规定向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等情况,以及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二是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及时向社会公示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等。三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为,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情况,是否存在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记账本位币情况等。四是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是否存在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是否存在以虚报、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包括虚报预算支出项目,重复编制预算项目,骗取财政拨款;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其他虚报冒领等。

(三)创新行政执法公开方式

一是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普遍运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及办公楼显示屏公示执法信息。二是探索运用微信平台、媒体报纸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执法内容较多的股室应积极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执法事项。三是局信息股建立全局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设置搜索查询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梳理本级财政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执法项目、执法类别、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执法要素,梳理出行政执法事项8项,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承办部门,制定了《沅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文件,印发全市财政系统,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

财政信息化日臻完善,财政电子票据全面使用,非税收入收缴基本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实现全省一网通办电子化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基本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稳运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范围为直接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人数为23人,均为在编在岗人员且取得行政执法证。组织近一两年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模拟测试、法治政府建设模拟测试,实现了参考全覆盖,并取得优异成绩。另外,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开展学习法规和考试,参加人员均通过学法考试。

(四)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重点围绕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案卷、走访座谈的方式开展。评议考核工作组逐条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评议,根据评分标准打分,并现场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此外,评议考核工作组还将通过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电话回访、走访县人大代表及企业代表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评议考核。

五、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

制定并印发《涉企柔性执法“一目录、四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8件、从轻处罚处罚事项8件,减轻处罚处罚事项8件。

六、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树得还不够牢。财政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三是财政监督工作任务重,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有限,难以保证监督完全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人员和执法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依法理财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水平,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目标,把财政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规范行政权力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做好程序公开。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财政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培训力度,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方面学习培训,积极支持监督人员参加各级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使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作风优良、踏实肯干、业务精通的财政监督管理队伍,有效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沅江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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