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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阳光采购

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作者: 日期: 2023-12-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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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动政府采购规范运行,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积极打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市财政局强化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文件中体现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条款,有效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政府采购高效运行

市财政局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一张网”管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全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监管的规范化、便捷化。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编制采购需求,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落实采购需求审查机制,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工程“双备案双公告”程序。

三、破除障碍壁垒,改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市财政局对照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禁止性规定,持续清理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严禁采购人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禁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严禁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以及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四、推进意向公开,完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除预算单位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原则上采购人在开始采购活动前30天需先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现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打造了阳光采购。

编辑:沅江市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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