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周武波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2年9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班子会,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四个方面15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截至2022年12月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推进的问题1个。
二、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有不足。
1、开源增收意识不强,财源拓展涵养工作力度不够大。
(1)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未高位推进,未发挥盘活国有资产培植税源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发现存在国有资产被侵占等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存在国有资产被侵占等问题的单位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上报整改情况,确保国有资产被侵占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清查处置全市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专班对全市闲置资产进行 “起底式”清查,确保有效掌握全市闲置资产相关信息,同时对特许经营权进行认真清理。并对全市闲置资产启动处置程序,着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发挥盘活国有资产培植税源作用。
(2)财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产业发展含金量不高。2021年,我市税收占GDP比重仅4.22%,税收质量排益阳市末位。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在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强化综合治税,完善机制措施,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挖潜堵漏,着力实现“八个突破”。一是查找和补齐制造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重点行业的发展短板,实现行业增收的突破。二是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促推国企参与机制砂石生产经营,实现特色产业的突破。三是启动地下车位确权,实现新增长点的突破。四是开展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实现资产效益提升的突破。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型批发零售、成品油零售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等领域的税收征管,实现重点领域的突破。六是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和财政奖补资金所得税清理,实行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实现综合治税的突破。七是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加强商品房网签、预售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和金税三期系统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管理信息化的突破。八是进一步加强激励约束和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实现长效机制的突破。
(3)财政平衡能力和自生性较差,自给率不足,财政总支出未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要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为5%。受禁捕退捕等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2021年应完成财政支出63.37亿元,实际仅完成财政支出50.02亿元,同比支出下降17.12%。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通过压一般、保重点,督促全市各单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精打细算,提质增效,严控“三公”经费增长,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惠企利民的实事上。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建立支出进度“月初监测、月中督导、月末通报”的管理机制。按照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加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强信息反馈与通报,落实财政内部工作职责,明确个环节岗位责任,提高支付效率,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2、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欠缺。
2019年至2021年,市城投运营集团共举借经营类债务13.28亿元未纳入财政部监测平台管理系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组织专人专班完成了补录工作。二是建立融资和财务对账的常态机制,确保今后债务数据的真实、及时、统一。
3、财政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机制不健全。如开展惠农惠民资金“一卡通”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村干部集中收取“一卡通”资金进行重新分配等违规问题后,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以规范,检查成果转化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专门会议,针对村干部集中收取“一卡通”资金重新分配等违规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以规范,提高检查成果转化率。二是提高认识,拓展财政监督内涵。进一步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适应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和加强财政风险监督的需要,拓展财政监督内涵,促进财政监督依法、科学、有效发展。三是规范实施,推进财政监督公开。规范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如实检查、如实取证、如实记录,并对监督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和报告,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绩效。
4、内部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高。
财政评审中心采购信息来源渠道窄,未与相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掌握市场价格不及时、不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建了信息共享小组。各相关部门选定1-2名本单位信息价共享对接人,组建信息共享小组,传达采购信息来源使用规则、材料单价更新规则、会议精神,及时更新价格变动内容。二是拓宽采购信息来源渠道。根据采购信息来源使用规则,通过定期外出询价、行业专家咨询、浏览各专业网站等方式拓宽采购信息来源渠道。同时加强与住建、审计、城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采购信息真实有效。三是及时更新原材料市场价格。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更新规则,定期出台具有时效性、参考性的综合单价,为业主对招标控制价的有效管理提供依据,尽可能的避免不平衡报价;加强与材料公司、专业造价咨询公司的合作,使得原材料信息价采集过程专业化,提升结果准确度。四是形成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根据信息共享合作规则,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合有效信息形成文字材料,供领导审批后,下发至共享平台,并以此作为依据开展评审工作。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未按要求每月开展研判分析;未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四个纳入”不到位。二是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20年和2021年,均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未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未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完善《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党组定期研究、定期向市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四是抓好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管,引导我局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认识。中心组学习方面一是切实改进中心组的学习,不断探索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的有效形式,严格按照“六个环节”,把定性与定量、考试与考核、内容与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述学、评学、考学”的干部理论学习管理考核办法,做到学有压力与学有动力的互动。二是把理论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根据上级党委有关精神并结合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学习组织、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专题调研、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检查考核等方法,进一步强化硬约束,完善有关学习硬制度。三是坚持做到“十有”, 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专人负责、有专题研讨记录、有学习笔记、有检查考核、有讲评、有阶段总结、有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学习研讨、专题调研、研讨会、专题讲座、现场考察”等为核心内容的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机关行文不严谨。
2020年9月,市财政局印发《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第四项第二条中,“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的任命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到会”,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不符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审核,审核后已重新行文。二是整顿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各股室、部门对行文规范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提高政治素养,打牢理论基础。认真抓好办公室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2、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科学系统谋划。
一是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弱,干部队伍结构老龄化严重。全体干职工中,45岁以上人员占比高达53%。现有中层骨干22人中,55岁以上即将退休的有8人,仅配备1名45岁以下股室长,预算股和政府采购股截至目前均未配股室长,空缺时间长达10个月。二是人事制度落实不力,干部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未落实《沅江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规定的轮岗要求,共有13名股室长自2016年任职以来均未进行轮岗。三是组织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少,财政人员对新形势下财政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存在本领恐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2025年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加大执行力度,多与组织、编制部门协商沟通,合理拓宽财政干部队伍选人用人渠道。二是完善财政干部队伍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层次合理、干事创业热情高的干部队伍。三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考核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对积极干事创业的干部有激励,对消极懒怠、作风漂浮的干部有惩罚。四是进一步完善《财政局人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五是由人事股、会计股、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制定财政业务培训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六是召开党组会议,制定中层干部轮岗调整方案,对空缺职位和必须轮岗人员及时调整到位。
3、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一是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支委会记录造假。2021年,机关第一党支部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机关第二党支部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存在先开展,后补研究主题活动方案的情况。二是组织生活会辣味不浓,走过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充分,2021年,机关第一党支部有3名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承诺书、2名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缺失,其中,熊英个人问题整改承诺书中无问题描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干部补充完善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承诺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二是召集五个基层支部委员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基层支部建设作出部署安排。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上党课,要认真备好课件,结合意识形态与财政业务工作实际,不走过场。
4、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
一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重要性认识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未专职。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唐业毅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还负责联系共华镇、泗湖山镇业务工作。二是干部管理偏松偏软,没有动真碰硬。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学深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能,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发挥“三个作用”,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通过会议讨论,进一步细化、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专人专职,并重新行文通知。干部管理方面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按照“新公务员法”及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施行法纪法规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以案促改”方面一是切实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及时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了谈心谈话,适时进行警醒教育;二是切实加强党组和执纪人员的作风问题监管的主体责任,让作风监管整治成为常态;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单位文化。
(三)内部防控制度建设有疏忽,监督管理不到位
内控制度管理有漏洞。一是财务管理不严格。出现重复报销差旅费、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老干支部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三是采购流程管理缺失。2021年共有4笔,2022年共有3笔资料复印等费用未按规定进入电子卖场。四是机关管理不精细。财政局机关代付应由财苑小区业主自行承担的公用部分的物业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垃圾转运费。
整改落实情况: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党组约谈了当事人及财务管理人员。采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方式,同时组织人员清查相关票据,及时纠正错误;二是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票据审查,严格按制度规定报销费用,对大额支出严格执行报批管理,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公务接待方面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公务接待有关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将廉政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任务,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确保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严执行工作制度,从严把控接待标准,从严规范接待程序,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松懈、作风不实现象发生。采购流程管理方面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对2021年4笔、2022年3笔资料复印费用进入电子卖场的管理流程进行清查整改。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和电子卖场的交易规则和流程。机关管理方面与财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商讨,彻底清查出市财政局在两院的办公楼面积及其他用房面积,严格按照清查出的用房面积,计算市财政局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垃圾转运费,杜绝代付财苑小区业主自行承担的费用这一现象。
(四)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巡视整改仍需加强
2020年省委巡视指出国有资产侵占欠款问题,截至2022年5月5日,已完成欠款收缴只占整改任务的83.77%。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整改。督促欠缴、企业及时缴纳门面厂房租金和土地出让金,确保欠款全部收回。二是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运用法律手段,及时依法依规收回欠款。三是提高认识,切实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同时严格按照《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