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沅江市2021年农业保险暨水稻保险政策调整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人民政府副市长邹军,财政局局长汪交龙,财政局副局长叶正红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各镇(街道、中心)、4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政府办副主任龙卫红主持会议。
叶正红宣读了《沅江市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沅江市2021年小龙虾县级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沅江市2021年镇(街道、中心)农业保险工作目标绩效评价办法》。
会上,汪交龙汇报了财政局对我市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一是从专业角度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宣传和培训,为农业保险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稳健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参保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到位。
邹军指出,水稻保险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保额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费相应调整。水稻种植大户(100亩以上)由原来的每亩800元调增至每亩1100元,散户由原来的每亩500元调增至每亩900元;保险费率由原来的5%调减至4%;水稻种植大户(100亩以上)保费由原来的每亩40元调增至每亩44元,散户保费由原来的每亩25元调增至每亩36元。
邹军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提高农业保险政策农户知晓率,提高农业保险卡入户率,要确保承保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承保理赔流程,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工作。
邹军强调,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认识,推进农业保险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要狠抓关键,扎实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努力做到“三个基本、覆盖”,切实把握“二个最低标准”,注重坚持“两个互相结合”。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协作配合,严格政策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