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财农指〔2024〕3号
沅江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11-12月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现将2023年11-12月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2798347元(沅财农〔2024〕027号)下达你单位。请加强与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迅速拨付到各主体,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全程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沅江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